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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09年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
——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4月16日,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这次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换届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性的立法会议。这次会议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回顾总结换届一年多来我省的地方立法工作,分析新形势,探讨交流今后的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朱龙生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他指出,要深刻认识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明确地方立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具体来说,就是必须准确定位,坚持地方立法的原则;必须与时俱进,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坚持科学立法;必须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坚持民主立法。同时,他还就地方立法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如抓好法规起草和协调配合、抓好法规审查审议,以及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巧仁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换届以来的地方立法工作和今年的立法工作安排,并就地方立法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了交流。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省人大内司委和农委先后作了交流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邵伟民,四个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及法制委、法工委的领导,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的组成人员,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在本届有立法任务的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法规处的负责同志,2位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以及省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的部分同志约110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