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主要条款
增强青少年学生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7月29日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从体育活动、卫生与营养、保障和监督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条例共六章四十五条,社会各方面关注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关键
课业负担太重,学生普遍睡眠不足,是影响学生体质健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审议过程中委员们对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共识空前一致。委员们普遍认为,学生体质的现状令人深感痛心:高校招生体检合格率,2007年为10.17%,2008年为9.82%,其余学生在选择专业时,均因身体和健康原因专业受限。根据国家权威统计数据显示,从1985年至今的25年间,我国中小学生的身高、体重、胸围等形态发育指标持续增长,但肺活量、柔韧性、速度、力量等体能素质指标却持续下滑,被形象地称为“只长块头,不长肌肉”。在立法听证会中,有听证人就指出:“我家旁边就是所中学,里边的孩子天蒙蒙亮就上学,晚上9、10点教室灯还亮着。我跟爱人说,现在的孩子从事的是最辛苦的‘职业’。话虽这么说,回头还是把自家孩子往校外辅导班送。”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立法听证会的意见以及各方面调研的结果,最终,条例第二十六第二款、第三款对中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和书面家庭作业时间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防患于未然
在立法听证会上,对于条例草案规定的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家一致认为很有必要。但是,对体检的具体项目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的来源提出了一些意见。
有的陈述人提出,目前的学生健康体检仅仅是一些常规的体检,范围比较小,一些重要的项目如血色素检查,乙肝检查等等,这些项目都没有纳入学生健康体检项目范围。建议适当扩大学生体检的项目范围,增加一些确确实实能够发现学生病例的项目。大多数陈述人认为,考虑到我省财政的现实困难,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体检的政府财政保障对象可以适当扩大,将普通高级中学纳入财政保障的范围。目前,我省各地每个学生的体检费用一般是8—10元,全省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生总计不足150万人,全部纳入财政保障,一年总计不足1500万元,分摊到各级财政,数额不大,由各级财政承担,完全负担得起。因此,建议将财政保障的健康体检范围扩大到普通高级中学阶段。根据听证会的意见,条例明确规定,普通高级中学学生的健康体检费用由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加强保障和监督,从根本上促进学生体质健康
在调研中,有部门和地方提出,促进学生体质的健康成长,首先要求政府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针对现实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为了片面追求政府本身在教育方面不正确的业绩观念,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以升学率或者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学校进行排名的现象,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正确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两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不得评优评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或者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学校进行排名,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