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到7月间,省人大常委会将对《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这是我省首次开展这项工作。3月2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对评估进行了部署。
本次立法后评估将从四个方面进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要求,努力提高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水平,根据法规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评估标准,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法规的各种意见,体现公众参与的广泛性;信息采集要遵循合法、客观、真实、公正的基本原则,保证评估信息的真实性;评估结论要准确反映实际,确保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