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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明起正式实施
日期: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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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明起正式实施。今天上午,《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宁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副省长徐鸣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

 

 

  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条例》立足我省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细化了上位法的有关规定,突出了保护优先的原则,建立了城乡固废集中处理机制,扩大了固体废物治理的防线,它的出台和实施是我省环保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朱龙生说,为保证《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要注重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条例》的实施。要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强化人大的监督、动员社会积极参与,共同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徐鸣在讲话中指出,《条例》对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措施,严格执法、关注民生、统筹规划,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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