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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宁举行
日期:20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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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南京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保华主持会议。

   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上午的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巧仁、副主任委员刘克希、田幸分别作的关于《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草案)》、《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作的关于《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潘永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尧平分别作的《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2009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说明及审查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苏宁作的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作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柏苏宁在报告中说,多年来,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认真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出台了一系列扶残助残政策,残疾人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但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还不平衡;少数地区的领导认识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仍然较低,部分地区对重度残疾人救助力度不够。建议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政策,调整、细化和补充残疾人各项权益保障的具体规定;完善机制,切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维护好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赵龙在报告中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全省各地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个环节秩序不断规范,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尚未到位给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带来一定困难,《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检测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加强监管需要,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在一些生产、流通环节上依然存在,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特别是农村基层的执法工作比较薄弱,一些城乡结合部还是执法的“盲区”。建议要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质量监管水平,保证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潘永和在报告中说,今年以来,全省经济发展总体呈现出“供给稳定、内需提升、结构优化、效益改善”的良好格局,经济运行态势进一步向好,预计全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86亿元,增长13%;省本级征收的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6亿元,增长11%。根据实际需要,需对省级预算作出相应调整。

  朱尧平在审查报告中说,根据今年预算收入将超收的实际,省政府提出对2009省级预算调整是必要的,对财政超收收入的支出安排也是恰当的,既符合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也符合公共财政支出的方向,有利于国家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有利于解决目前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和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建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做好调整后的预算执行工作,切实抓好增收节支,保证财政资金及时发挥使用效益,认真做好明年预算编制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林、张艳、丁解民、朱龙生,秘书长仇中文出席会议。副省长史和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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