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京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等17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决定,批准了《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无锡市蠡湖景区条例》、《苏州市消防条例》,批准了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通过了《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罗志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罗志军在会议结束前讲了话。他说,本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是加强和规范我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支持工会依法履行劳动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工会和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本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迫切愿望,强化了地方各级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方面的职责,是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部基础性法规。全省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民生工程,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充满活力、质量优良、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体系。本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通榆河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
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保护通榆河水源的重要意义,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把保障通榆河饮用水源功能放在优先位置,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加快通榆河流域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好通榆河这条苏北沿海地区的“清水廊道”,确保沿线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本次会议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17件法规作了集中修改,重点对我省地方性法规中的行政强制设定行为进行规范。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行政强制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行政强制法对行政管理行为提出的新要求,把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罗志军说,本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报告稿全面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紧密结合形势和全省中心工作,提出了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体现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要求。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了重要贡献。省人大工作在以往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又好又快的工作导向,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牢牢把握以“八项工程”为主抓手、全力推进“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在立法质量上有新提高,在监督实效上有新增强,在代表工作上有新拓展,在自身建设上有新进步,推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本届人大的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贡献。
罗志军说,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月上旬在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在我省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两个率先”处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开好这次会议,对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坚定发展信心,应对风险挑战,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大力弘扬新时期江苏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在稳定增长中加快转型,在转型升级中促进发展,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再创一个黄金发展期,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环境,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这次大会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顺利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祥国、李全林、柏苏宁、张艳、赵龙、丁解民、朱龙生,秘书长仇中文出席会议。副省长史和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