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江苏省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
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5年12月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受省政府委托对《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省政府提出的江苏省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同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江苏省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