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接受徐安同志辞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6年1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安同志辞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接受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请求,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2016年1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安同志辞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接受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请求,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