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石泰峰代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的工作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和2016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七大战略”,扎实推进“八项工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