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蒋定之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