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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研讨会在宁召开
2017-08-16 08:32:00    来源:研究室    作者:文:任梦琪 图:苏仁轩

  8月15日至16日,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联合举办“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研讨会。来自上海、浙江、内蒙古等12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专家学者及我省设区市的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理事长胡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理事长杨景宇、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连宁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史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出席会议并致辞。

  胡康生说,中央文件对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作出工作部署后,各地人大从实际出发,紧扣本地改革发展、民生领域重大事项,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他说,我们要深刻领会和阐释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大理论意义、政治意义和实践意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有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探索,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因地制宜、因事施策,健全机制、完善程序,保证人大和“一府两院”依法履职、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不断提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史和平说,要把研讨会的成果运用到各级人大依法履职的实践中去,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开拓创新,确保中央和党委的工作部署落细落实。要紧贴人大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人大理论研究,着力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分析研究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要深化各级人大之间工作交流,通过多种形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与会同志围绕各自在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思考进行了深入研讨。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