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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2020年省级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08-18 16:39  来源:江苏人大网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江苏省2020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省审计厅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江苏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江苏省2020年省级财政决算。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0年以来,省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创新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较好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省级预算。审计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发现揭示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整改建议。省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和地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压实责任、抓好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并在2022年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提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进一步做好财政和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持续增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财力保障。要不断加大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调整优化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结构,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支持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载体平台建设等领域重点科技项目,推进科技强省建设。要稳步拓宽乡村振兴的资金渠道,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农惠农的政策举措,集中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重点任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财政支撑。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围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财税政策举措,筑牢美丽江苏的绿色生态基底。

二、着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要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中央直达资金精准、规范、安全、高效落实到位,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稳步扩大省级直达资金范围,完善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流程,建立健全相关监控体系,确保资金安排符合制度规定、体现政策导向。要持续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快专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进度,督促部门单位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切实解决部分专项资金“趴窝”问题。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体系,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提高转移支付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

三、切实抓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要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合理申报、分配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完善债务资金使用和偿还管理机制,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要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工作,合理把握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要抓实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禁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依法建立健全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机制。

四、不断强化审计监督手段和整改力度。要突出审计监督重点,按照最新修订的审计法要求,在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外,扩展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国有资源等审计监督范围。聚焦重大战略落地、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政策执行,持续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并揭示问题。要增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健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落细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整改情况报告应当与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相对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就整改问题及时组织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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