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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10-20 17:45  来源:江苏人大网

9月2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两个报告表示赞成,对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调研报告给予肯定。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客观反映了国有资产总体情况、管理改革进展以及取得的成效,报告附录的相关表格直观清晰地反映了2020年度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综合报告还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作了回应。今年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尚属首次,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加以完善。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要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进省属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激发国有企业发展动力活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改示范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引导省属文化企业聚焦文化主业发展。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监管政策体系制度,健全省属金融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着力做好省属高校所办企业以及地矿地勘类企业等改革工作。

二、弄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要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全面掌握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和利用情况。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善相关办法和规则,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构建分类科学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明晰各类产权主体,划清各类所有权、使用权边界,解决好权利交叉、缺位等问题。研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做好实物量统计,探索价值量核算,编制资产负债表,交出一本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完整账”“明白账”“放心账”。

三、压实整体保护和集约利用职责。要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对国土空间实施统一管控,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压紧压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以及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市场规则,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流转顺畅、交易安全、利用高效。

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及相关领域改革,加强各项制度的衔接配套,加快推进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构建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格局。健全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综合考虑生态保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态保护成效等因素确定补偿水平。坚持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与财力相匹配、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衔接,按照生态空间功能,实施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促进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利益共享。

五、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要加快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根据产权制度改革进程,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体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落实损害责任追究。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库。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信息公开制度,发挥人大、政府、司法、审计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对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全程动态有效监管。

六、完善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表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准确完整反映国有资源资产的配置、利用及收益等内容。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的有关部门,在全面准确报告国有资产家底的同时,要突出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反映存在问题及其成因,并就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制定问题整改清单,采取有效措施逐项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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