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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12-22 17:01  来源:江苏人大网

1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省检察机关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推进,加强统筹协调、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贯彻落实,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措施有力,促进了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增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和作用得到有效彰显。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更好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需要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制度实施。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是正确理解和把握制度精神,做到依法准确适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司法理念,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精神,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发挥制度效应。把提高制度适用率和严格把握证明标准有机统一起来,既要对符合规定的案件依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符合条件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又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提高制度适用的准确性、规范性,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落实。加强认罪认罚案件当事人权利保障工作,一方面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被害人各项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获得法律帮助等方面的正当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有效。

二是加大探索推进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深入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强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在涉及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新冠肺炎疫情、乡村振兴等案件中,教育促使更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更好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探索推广符合各地实际的一体化办案平台,构建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工作模式,细化速裁案件办理流程,简化、减少程序性辅助性事项,提高速裁程序适用率,实现认罪认罚案件集约高效办理。推进量刑建议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量刑建议的审核把关,切实提高量刑建议质量。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管理、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机制,加强对认罪认罚案件的检查考核和监督管理。

三是增进协作配合,有效形成推进制度落实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促进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工作方式,深刻理解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自觉抓好制度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案件移送、证据标准等方面的相互配合,积极提前介入,努力在案件侦查环节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形成共识。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会商确定量刑建议的调整、采纳流程,联合制定量刑指导意见细则,规范量刑标准,减少在量刑方面的分歧。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商,共同开展调研论证,规范和优化调查评估工作,努力解决在委托调查主体、调查内容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推动适当增加值班律师数量,着力解决值班律师资金保障问题,加强对值班律师的培训考核,提高值班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能力水平,保障值班律师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帮助。

四是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从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通过宣传普及认罪认罚从宽相关法律规定、公开发布认罪认罚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帮助社会各方面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其重要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认罪认罚从宽相关工作,为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在律师行业开展宣传教育,促进律师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学习,自觉在推进制度实施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主动加强与律师的沟通联系,为律师会见、阅卷等提供便利和支持,保障律师能够有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

此外,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推进专业化办案组建设,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案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适用制度的能力,保障制度得到更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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