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省委 | 省政府 | 省政协
曲福田同志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9-12-02 10:02  来源:江苏人大网

立法协调小组各位成员,同志们:

今年年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个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名单是其中之一。今天,我受立法协调小组组长陈震宁常务副主任的委托,主持召开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研究本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今年确定的工作任务,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并对下一阶段立法协调小组的工作作出部署。

刚才,王腊生同志对立法协调小组的工作任务推进情况作了汇报,邵伟明同志就小组的工作规则(稿)作了说明,各位小组成员都发表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继续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推进落实工作。这里,我对开展好立法协调小组工作谈几点想法。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良法善治新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成立这个委员会,就是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指明了方向。作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设的立法协调小组,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充分认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设立立法协调小组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立法协调小组的工作放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大局中考虑和定位,将省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举措和部署依法落实到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一系列重大政治问题,明确了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建设方向、总体目标、重要任务,是一份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等,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应有之意。当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深对《决定》重大意义、丰富内容、重点任务的理解,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不断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方向性、原则性和针对性,真正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我们要深刻认识立法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聚焦实践对地方立法提出的新问题新需求,将着力点更多放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制度机制性问题上,弥补相关制度规范的短板和趋向,为开启“中国之治”新境界贡献法治力量;我们要紧紧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总体目标,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地方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科学准确的把握地方立法的定位和权限,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二、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协调小组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是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全面展开的开局之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中有关立法协调小组的工作任务清单,共有15项归口领域的工作任务,包括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抓好重点领域立法等方面内容,涉及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等单位,任务重,要求高。刚才王腊生同志对今年立法协调小组工作任务推进情况作了详细介绍。立法协调小组成立以来,细化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同,落实工作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部署要求,通力合作,认真履职,积极推动协调小组重点任务的落实。各项工作总体上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这充分说明立法协调小组工作起步扎实,较好地发挥了组织、协调、推动、督促作用,可以说开局良好。

凡事预则立。做好立法协调小组工作,不仅需要主动思考,积极推进工作部署,还需要更加注重在实践磨合中建章立制。今天,我们在这里讨论立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就是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协调小组协调推动、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立法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整体推进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在立法领域分工任务的落实。刚才,邵伟明同志介绍了立法协调小组的工作规则(稿)的起草情况,各位成员也都对工作规则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工作规则审议通过后,关键是确保立法协调小组按照工作规则有序运行,优质高效地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我认为,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准确把握立法协调小组的职责定位。立法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协调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在立法领域的落实。立法协调小组一方面要协调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中确定的立法领域工作任务的落实,另一方面也要根据相关成员单位的请求,对地方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和立法过程中的重大分歧等进行研究和协调解决。前者多是贯穿全年的常规工作,计划性和刚性较强,后者是基于特定需求开展的工作,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两者特点不同,但都同等重要,不能“一手软一手硬”。至于哪些属于需要提交立法协调小组研究和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重大分歧,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明确。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各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立法协调小组作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设的协调小组,既涉及到与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又涉及到与重点任务清单中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还涉及到与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以及政府常务会议之间的工作关系。必须认识到,立法协调小组的任务是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决不能包办代替。对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确定的有关立法协调小组的工作任务,立法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报告进度,督促落实责任由牵头单位负责;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对照分工压实责任,制定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对于地方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分歧,立法协调小组要切实负起加强研究和协调解决的职责,在充分尊重成员单位内部工作程序的基础上,通过多元化工作方式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把存在的分歧问题摆出来,认真讨论研究解决方案,尽可能促成各方达成共识或形成一定的工作成果。立法协调小组还应加强与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以及其他协调小组的沟通交流、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

三是要加强请示汇报,严格工作程序。建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其协调小组,是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领导的具体体现和重要途径。立法协调小组一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执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和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召开小组会议学习贯彻委员会会议精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小组工作规则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相关工作,有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立法协调小组报告。对于立法中的重大分歧和特殊问题影响立法进程的协调,立法协调小组要及时了解情况,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请示报告,不能因为有分歧意见就不上会,不讨论,更不能久拖不决。

三、精心谋划明年工作,为高质量立法护航助力

今年还剩一个多月了,我们要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提前谋划好明年立法协调小组工作。当前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上,同时也面临错综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如何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仍是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在今年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上,栗战书委员长对省级人大立什么法、怎么立法作了深入系统的阐述,明确提出促进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五大重点领域,并对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五点要求。刚刚召开的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王晨副委员长在讲话中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栗战书委员长和王晨副委员长的讲话,对于我们谋划好明年立法工作包括立法协调小组的工作,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要围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总体要求,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照栗战书委员长和王晨副委员长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对照省委提出的“江苏高质量发展要走在前列、法治建设首先要走在前列”的目标,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目标,提前谋划好明年立法协调小组的各项工作任务。王腊生同志就明年立法协调小组的工作打算谈了具体意见,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一是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地方立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栗战书委员长在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立法协调小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栗战书委员长的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坚持省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对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二是要更加突出重点领域立法。要按照栗战书委员长在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上提出的立法重点领域和立法要求,组织编制好、实施好明年的立法计划,更加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实现立法决策与重大改革决策同频共振。立法协调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立法的问题研究,做好地方立法过程中重大分歧的协调,督促责任单位按时落实重要立法任务。小组的各有关单位要协同配合,圆满完成明年的立法工作。

三是要不断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推动高质量立法的系列具体举措,省司法厅也出台了系列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的配套制度。明年,我们要按照王晨副委员长的指示,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在继续落实今年重要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内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等机制,推动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四是要积极探索,加强协同,形成合力。立法协调小组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其工作机制各地都在探索之中,在具体运行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立法协调小组要在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研究务实管用举措,加强对立法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重大分歧的协调。王晨副委员长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新的一年里,立法协调小组要继续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督促工作,推动形成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良好格局,推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增强整体实施。各相关单位要继续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向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和立法协调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信息。法工委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小组联络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

同志们,明年是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我们要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立法协调小组的作用,全力推动年度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为江苏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