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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福田同志在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0-12-31 14:47  来源:江苏人大网

(2020年12月21日)

同志们:

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是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结束后召开的第一个全国性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按照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的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安排,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我省地方立法的重点任务,研究部署明年的立法工作,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省各级人大、各有关机关在立法工作中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全面掌握其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逐渐形成,并日益成熟完备。这一重要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要全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总原则,以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用“十一个坚持”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框架和战略布局,确立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要做到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深入研究、准确掌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质内涵,努力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三要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准则和工作要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深入理解这一重要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掌握其核心要义的基础上,要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具体要求,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立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转化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思路举措。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各项要求,将地方立法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去谋划和推动,在“十一个坚持”中寻找切入点和结合处。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法治之魂,把法治为民作为价值追求,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根本方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强化高质量的法治供给,在法治江苏建设中贡献人大力量,彰显立法人的担当作为。

二、全面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我省地方立法的方向和重点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在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纲领性文件,是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五中全会后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指示,是对江苏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指导和最新要求,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重心和努力方向。我们要结合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五中全会提出的宏伟目标、战略重点、任务举措,围绕我省“十四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和举措,对“十四五”时期我省地方立法的方向和重点作出前瞻性、系统化安排。

谋划“十四五”时期我省地方立法的方向和重点,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涵的科学方法,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立法工作的各项要求,把准方向、科学谋划;二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全面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省委全委会精神,把握结合点、找准切入点,突出重点、急用先行;三要坚持系统思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在我省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处理好与国家立法的关系,协调好与现行法规的关系,找准定位、统筹安排。具体而言,要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深化研究、谋划推进:

一是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这既是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使命,也是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要求的重要举措。要从国家发展全局和地方实际情况出发,围绕“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重就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区域创新发展、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等方面,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效。要在构建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激励科技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保障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等方面,持续加强制度供给。

二是根据社会主要矛盾新转变,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民生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日趋凸显。五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立法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关系民生福祉的问题、事项,在保护权益、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公众参与等环节提供更多的制度供给,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重点推进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扶贫、慈善、社会救助等领域和退役军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正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致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为实现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是围绕社会建设新目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党的十九大把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五中全会提出,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前不久,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了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其中要求加快建立并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规范,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我们要按照五中全会的要求,认真落实纲要提出的立法任务,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在加强民生相关立法的同时,健全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对、公共卫生服务、社会组织发展、城乡社区管理、社会服务活动等方面的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良法促进社会建设、保障社会善治。

四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是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要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资源禀赋、生态环境以及生态与经济矛盾的地域性特征,都决定了地方立法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要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方面要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细化上位法规定,打通保证上位法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创制性立法,创新和完善地方生态治理体系,为国家生态文明立法创造经验,特别是在为长江保护、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等事关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事项提供法治保障上要有新的作为。

五是聚焦弘扬核心价值观,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反复强调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要求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工作,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尊崇英烈、志愿服务、孝老爱亲等方面立法,通过立法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餐饮浪费等陋习,及时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规规范。

六是贯彻落实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五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持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要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近年来,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在以区域协同立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要继续聚焦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互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传染性疾病联防联控等方面,积极推进区域协同立法。设区市之间也可以就共同关心的事项,如跨界河流湖泊的保护、跨界地铁的运营管理等,探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充分发挥协同立法在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和解决区域共性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省委部署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做好明年立法工作

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保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栗战书委员长的重要讲话,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学习这次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结合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全省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省委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持续推动立法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一要紧跟国家立法修法步伐和改革发展进程。近年来,国家立法修法步伐明显加快,一些地方跟不上节奏,不少法规没有得到及时修改完善,影响了法律制度的整体功效。栗战书委员长指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我们要增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妥善处理下位法与上位法之间的关系,及时跟进国家立法修法步伐,积极开展省市相关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同时,地方立法还要处理好与改革的关系,始终紧跟改革进程,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要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急用先行,对党中央有决策、地方党委有部署、改革发展有需要的重要立法事项,及时启动立法程序,强化有效制度供给,为改革扫除障碍、提供保障。

二要注重彰显立法的地方特色。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要求,也是地方立法的功能所在。小敏主任在全省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地方立法工作要坚持特色为魂,将彰显地方特色作为立法的目标追求;坚持精细为本,将增强可操作性作为立法的基本要求;坚持创制为要,将推进制度创新作为立法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彰显地方特色,要转变立法思路,在立法选题、体例结构和工作安排等方面有所突破。对创制性立法或者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法规,地方立法可以搞一些内容全面、体例完整的“大块头”。对实施性立法或者规范内容比较单一的法规,不要搞“大而全”、“小而全”,要尽量搞一些“小快灵”。选题切口要小,立法速度要快,体例要灵活多样,抓住主要法律关系进行制度设计,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能用法规性决定解决就不要刻意制定条例,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设区市域内差异相对较小,“小快灵”立法能够快速有效解决个性问题,要鼓励设区市多采用这种立法方式。我觉得对于“小快灵”的立法项目,可以不受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和数量的限制,请法制委、法工委研究落实。

三要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委加强领导、人大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需要在立法各环节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要强化对具体立法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通盘考虑、合理安排年度立法工作,督促有关方面落实调研起草、审核修改、审议审查责任,保证立法计划顺利实施。人大专工委、法工委要加大提前介入、指导督促法规起草审核工作力度,推动有关方面扎实做好调研起草、审核修改等工作,同时要逐步强化自主起草法规草案工作,切实提高法规草案质量。法制委、法工委要密切审议修改过程中与各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重视发挥相关专工委和有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重点问题、争议事项的研究论证和沟通协调,共同将法规草案修改完善好。

四要积极践行立法全过程民主。立法为了人民,立法必须依靠人民。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考察时,深刻阐述了全过程民主的重要思想。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充分听取和吸收公众意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的全过程、各方面。积极践行立法全过程民主,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抓手。一是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要选好选精联系点,优化联系点布局,推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升联系点的广泛性、代表性和有效性。要强化联系指导,将征求联系点意见作为立法必经程序,多到联系点开展调研,努力将联系点的作用发挥出来。二是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要进一步扩大立法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宽立法信息公开的渠道,丰富公众参与立法的形式。要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灵活采用问卷调查、网上留言互动等多种方式,增强公开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实效性。要通过适当方式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反馈,增强人民群众的立法获得感。三是健全立法协商制度。要对立法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成果反馈等作出制度安排,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通过充分协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找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五要加大立法宣传工作力度。立法宣传工作要与立法工作一同谋划部署、同步推进实施。要建立健全立法宣传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各方参与、全程覆盖、形式多样、立体传播的立法宣传工作新格局。要明确宣传工作责任,起草部门、司法部门,人大相关专工委,法制委、法工委,以及宣传部门等都要参与进来。要延伸宣传链条,从立项起草、审核修改,到人大审议、调研修改,再到审议通过、贯彻实施,每个环节都要加强宣传工作。要扩大宣传内容,既要有法规通过后的新闻发布、内容解读,也要有反映立法过程、各方意见、争议焦点的深度报道。要根据法规的内容和特点合理选择宣传方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贯彻实施座谈会,进行网络访谈、直播,举办法治讲座,刊发法规解读等不同形式,增强立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多渠道广泛传播。通过全过程、多方位、立体式的宣传,释疑解惑、凝聚共识,唱响立法好声音,传播法治正能量,努力营造有利于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的社会环境。

六要加强立法队伍和立法能力建设。做好立法工作,需要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作保障。要推动立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加强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和编办的支持,推动省市人大分别按照30人和10人的标准配足配齐立法工作人员,省人大会逐步将法工委人数到位情况纳入到年度考核中。相关专工委也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要重视立法人才培养,制定培养目标和计划,通过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立法人才梯队。设区市人大明年将面临换届,人大常委会党组要积极争取市委支持,推动有关方面在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中增加有法律专业背景和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员比例,提高常委会和专委会的立法能力。

同志们,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是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和基本工作原则,也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地方立法的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明年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不断夯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法治基础,为江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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