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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2022-11-24 17:30  来源:环资城建委  作者:汪洪峰  摄影:曹伟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专题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

11月24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小敏,副主任樊金龙、王燕文、许仲梓、刘捍东、魏国强、曲福田和秘书长陈蒙蒙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费高云代表省政府作表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主持会议。

费高云对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监督表示感谢。他表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省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任务,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并举,系统治理长江生态环境,加快沿江地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切实推动我省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取得更大成效。针对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中指出的问题,省政府将督促各地各部门积极整改,举一反三,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和隐患,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在同一地区再次出现、在不同地区反复出现。

马秋林在作会议小结时指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并专题询问,目的是推动检查发现问题依法有效解决、提升长江保护法治化水平。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站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高度,严格对照法定责任抓好工作任务落实。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长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我省全面有效实施。要切实抓好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实施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长江保护各项重点工作。要发挥各级人大依法助力长江大保护的职能作用,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特色鲜明、衔接有序的长江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担负起监督法律法规实施的职责,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在共抓大保护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联组会议上,周铁根、胡维平、刘大旺、莫宗通、刘庆、邵伟明、刘明、张锦道、周相民、杨勇、张保龙、黄和、陈峥、汪泉、袁功民等15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代表,先后围绕我省长江流域协调机制建立、法定职责履行、流域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和利用、水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等难点问题,向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提问。省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等9个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和省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结合工作职能对相关问题作了回答。

会议还对省政府提交5件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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