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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强同志在《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学习贯彻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2-04-30 10: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2022年4月27日)

同志们:

《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联合召开学习贯彻座谈会,主要目的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全面实施进行动员和部署。

刚才,省政府马欣副省长就宣传贯彻好《条例》作了具体部署,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积极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和淮安市、宿迁市政府负责同志交流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思路和举措,讲得都很好。下面,就学习贯彻好《条例》,再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

洪泽湖是我国第四大淡水湖,是淮河流域洪水的蓄泄中枢,也是南水北调东线的调蓄湖泊,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利用好洪泽湖,不仅关系到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流域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还关系到国家水资源调配战略。因此,我们要立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逻辑,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一)《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大江大河治理保护提出明确要求,指出大江大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就洪泽湖保护单独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推动洪泽湖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必将推进洪泽湖区域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

(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面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洪泽湖位于淮河生态经济带的腹地,又是大运河文化带重要节点,也是我省“1+3”重点功能区中江淮生态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针对洪泽湖的保护进行专项立法,充分考虑了洪泽湖的资源区位特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需要,着重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把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在法律层面进行综合统筹,必将保障洪泽湖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系统解决洪泽湖保护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洪泽湖治理保护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系统治理、流域共治尚处于起步阶段,水域面临萎缩、水质波动、生态水平不高、基础设施薄弱以及产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依法加强洪泽湖保护、促进资源科学利用、保障防洪、供水、生态安全等,在规划管控落实、加大资源保护、细化污染防治、实施生态修复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范,必将促进洪泽湖保护问题的系统解决。

二、全面落实《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7章58条内容,篇幅虽然不长,但既与上位法、相关法规紧密衔接,又聚焦洪泽湖保护的特殊性,规定了许多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制度措施。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要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重要制度。《条例》系统梳理涉及水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措施,重点加强了对洪泽湖水环境保护的制度设计,明确集水汇水区域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明确建立保护综合协调、生态水位监测预警、疏浚砂综合利用、水污染防治跨区域协作以及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这些制度性规定,充分考虑到洪泽湖的保护与管理跨区域、范围广、层次多的现实特点,突出了加强省、市、县、乡整体联动和工作协同的法定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条例规定内容,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机制,加快建立洪泽湖水生态保护的综合体系,形成联防联控联治的整体合力。

二要全面落实政府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加强洪泽湖保护不仅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更是法律责任。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对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定位,明确工作内容,善于用法治方式破解制约洪泽湖保护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夯实责任担当。要强化洪泽湖治理保护的政策供给,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洪泽湖区域民生项目建设;要坚持规划引领,加强陆水统筹,明确洪泽湖区域管控要求,加强公共空间治理;要注重保障各类用水需求,开展水域岸线整治,加快实施水系连通等工程,综合利用自然、文化资源;要严格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持续加大对农业、船舶、固废等污染的防治力度,解决水体污染问题;要稳妥有序推进退圩(渔)还湖,加快水生态修复,增加水生态环境容量,留足绿色发展的空间。

三要全面落实依法执法和公正司法要求。《条例》第6章规定了具体法律责任,设定了一系列处罚措施,除了行政处罚外,还规定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条例实施后,行政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探索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效路径,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办理一批典型案件,重拳出击,形成震慑。司法机关要加强对涉及洪泽湖保护违法犯罪案件的公诉和审判,鼓励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用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刚性和权威性。

三、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

《条例》的贯彻执行,基础在宣传教育,关键在责任落实。希望大家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条例》取得最佳的实施效果。

一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教育普及。知法懂法是守法依法的前提,学习、宣传好《条例》是首先要做的工作。要突出两个关键:一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解读好《条例》各项规定,抓好条线的学习培训工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条例》,全面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规范内容。二是抓好洪泽湖流域地区的宣法、讲法工作,淮安市、宿迁市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条,用生动具体的案例阐释规定,确保沿湖群众、涉关企业、重点区域广泛覆盖。

二要加快对配套制度规范的完善。《条例》中明确需要制定的制度规范,要抓紧建立起来,对已有的规章制度也要进行梳理修改,确保法规制度规范严密、衔接有序、协调统一。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实践的创新探索功能,支持各地各部门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以及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具体办法,推进条例落地落细。相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洪泽湖保护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督促和支持政府全面有效贯彻《条例》。

三要加速形成全社会保护的格局。《条例》规定:应当加强洪泽湖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众参与洪泽湖保护,并设定了许多鼓励、支持条款。要把这些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应尽快拿出鼓励和支持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树好典型、放好样子,引导洪泽湖保护真正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认知和行动。

同志们,加强洪泽湖保护,保障防洪、供水、生态安全,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我们要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齐心协力,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为扛起“三大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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