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立法支撑
2020-09-22 09:08    来源:江苏人大网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督促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复工复产;细化复工复产保障方案,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以及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帮助企业拓宽招工渠道,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这是2020年2月9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抗疫第一时间作出的《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的明确规定,用制度推动政府和企业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全国人大第一时间报道了常州人大的这一做法。

  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先后制定了《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了立法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坚持“三个主导” 践行立法为民

  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明确指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人大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制定的每一部法规都合民意、暖民心。”

  “地方人大如何健全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是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亟待解决的新课题。”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智夏介绍说。近年来,我们在立法主导方面,通过坚持“三个主导”来践行立法为民理念。

  主导法规立项。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以立法解决问题;注重地方立法空间和必要性,注重解决地方事务和创制性立法,注重生态环保、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认真梳理历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立法项目。常州市首个五年立法规划29件立法项目中,人大自主立项占比超过50%,法规立项逐步由“等米下锅”变为“点菜上桌”。

  主导法规内容。牢记初心使命,强化立法担当,直面矛盾不回避,解决问题不敷衍,敢于善于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对行政机关,既赋予必要的权力和手段,又加大监督力度、明确法定责任,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治理。对行政相对人,以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为优先选择,坚持公众参与、公开透明,坚持赋予更多权利、少设或不设义务,审慎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管理手段。如通过主导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统筹推进了交通影响评价、护栏设置等制度的确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确立文明行为倡导和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两张清单,建立倡导激励和协同治理机制,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主导立法过程。不断完善人大主导立法过程的体制机制,出台了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规则、重大利益调整咨询论证工作规范等10个法规、规则,形成了“1+10”制度体系,实现人大主导立法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起草阶段,建立法工委、一审工委、司法局和起草单位四方联动机制,法工委、一审工委提前介入,及时了解重要内容和制度设计,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立法工作实施全程“领跑”。在审议阶段,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立法联系点等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邀请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深度参与法规草案修改,邀请立法、语言文字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法制委坚持以数天封闭式会议的形式逐条进行审议修改,常委会审议表决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行“两审三通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行“隔两次审议”。

  探索“三个创新” 破解治理难题

  坚持立足常州、服务常州,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确保制定的每一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常州市人大积极探索新时代城乡管理新方式,注重通过立法创新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将创新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突出前瞻引领。注重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研究,通过立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设立专章规定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与传承,在全国同类立法中走在前列。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建立业主大会备案制度,为业主大会实体化运行打下制度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交通新业态进行引导规范,对自动驾驶汽车作出前瞻性规定,填补了立法空白。推进制度创新。针对每部法规,深入研究相关领域治理中的痛点难点,围绕问题进行制度创新,提升治理效能。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出制度性规定,并授权市政府制定具体办法,解决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老旧电梯改造、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等问题。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也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立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解决业主大会召开难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泊位信息共享机制,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等。

  构建协同机制。以立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模式,通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推动网格化管理、第三方参与、购买服务制度的确立。探索开展区域协作,天目湖保护条例要求与水源上游地区建立沟通协作机制,2019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赴安徽宣城,商讨双方共建环境保护区域立法协作机制。

  突出“三个强化” 维护法制权威

  徒法不足以自行。常州市人大不仅认真做好法规的“制定篇”,而且通过“三个强化”,努力谱写好法规的“实施篇”和“监督篇”。

  强化地方立法宣传。坚持将法规宣传贯穿人大立法全过程。以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在《常州日报》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深入宣传法规的制定背景、起草情况。常委会审议时,通过常州广播电视台、常州日报等媒体宣传法规审议情况。批准后,及时在常委会公报、常州日报等媒体上全文公布。正式施行前,采用新闻发布会、电视微访谈、专题报道、系列解读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法规的主要内容、制度设计等。

  强化配套文件督査。对常州市地方性法规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制定配套文件的出台和报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査,督促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推动本市地方性法规落地、落细、落实。如今年3月,对常州市地方性法规要求制定的具体规定、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等开展了专项督查;4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强化法规实施监督。建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机制,明确法规施行满2年需要报告实施情况。本届以来,每年都组织执法检査或执法调研,推动法规的实施,如2018年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査、专题询问并进行评议;2019年对天目湖保护条例开展执法调研。今年4月30日,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委员们认为,该条例自2018年3月1日施行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落实监管措施,全市电梯安全形势平稳,法规实施效果良好,立法宗旨和立法原则得到了较好的贯彻。通过检查督查评估了法规的实施效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

  夯实“三个基础” 保障立法质量

  2019年1月9日下午,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最后的议程,表决南京、常州等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8件地方性法规,常州市报送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获全票通过。同时,该条例也成为全省首批立法精品示范工程项目。

  立法能力是保障立法质量的基础。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辅助平台为依托,以调研培训为抓手,既练好“内功”,又用好“外脑”,不断提升立法能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加强辅助平台建设。设立覆盖全市,由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组成的15个立法联系点,扎根基层听民意、汇民智;建立立法专家咨询制度,聘任省社科院、南京大学等单位的35名专家学者担任立法咨询专家,立足专业解难题、求良策。与常州大学合作创设了地方立法研究院,开展前沿理论研究、实证调查、委托起草、人才联合培养等工作,为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加强立法调查研究。积极开展立法理论和实务研究,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成立课题组,围绕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每年确定一个地方立法调研课题,先后完成了“地方立法实效性研究”“地方立法立项研究”“地方立法起草研究”“地方立法审议研究”等课题,形成系列研究成果,其中部分论文获得了省市表彰并在省市研讨会上交流。

  加强立法学习培训。注重新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坚持常委会审议会前学法制度、使立法与时代同步、同改革同频。积极参加全国人大、省人大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先后与市委组织部在厦门大学、暨南大学联合举办两期地方立法专题培训班,多次邀请全国人大、省人大的领导专家来常作专题讲座。

  当前,常州正在全力推进工业智造、科教创新、文旅休闲、宜居美丽、和谐幸福明星城建设,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民生保障走在前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为“五大明星城”和“三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严九石 刘志军)

  市县巡礼

  溧阳:人大代表聚力脱贫攻坚战

  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庄严承诺。为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溧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题活动,号召和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当好脱贫攻坚解说员、社情民意调研员、精准脱贫战斗员、工作落实监督员,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更明显的成效融入到脱贫攻坚大局中去。

  开展一批宣讲活动,当好脱贫政策解说员。人大代表是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重要的桥梁和纽带,是脱贫政策宣传的重要力量。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连心桥”作用,把代表履职活动与脱贫政策宣传有效结合起来,注重抓好扶志与扶智、近期与长远、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输血与造血、政策扶贫与社会扶贫、治贫与防贫“六个结合”,深入贫困村宣传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精准防贫等政策,把政策宣传到户到人,让贫困群众对脱贫政策清楚明白,消除贫困群众心中顾虑,帮助克服“等、靠、要”思想,增强贫困群众脱贫信心,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贫困村、贫困群众思想观念转变、致富能力提升。

  提出一批脱贫建议,当好社情民意调研员。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群众、植根群众、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天然优势,号召各级人大代表深入贫困村、贫困群众走访调研,问需问计于民,通过提出针对性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当好社情民意调研员,帮助解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走访调研、进村入户,溧阳市人大代表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群众重点关注事项、农村产业发展、精准扶贫落实等方面建议意见28条,秦三罗代表“加快推进农村精准扶贫工作”、杨宁俊代表“加强贫困村扶持政策顶层设计”、李全华代表“完善农业扶持政策”等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认可采纳,在助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有效作用。

  帮扶一批贫困群体,当好精准脱贫战斗员。面对扶贫攻坚大局,溧阳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精准发力,真帮实扶,利用资源优势、专业特长,扎扎实实为贫困群众做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近年来,溧阳市各级人大代表结对帮扶贫困群众1231户,累计开展帮扶4800余次,通过产业发展、就业带动等形式带动一大批贫困群众脱贫,涌现出了一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优秀人大代表。

  巩固一批脱贫成果,当好工作落实监督员。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效,是人大代表应有之为。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脱贫成效巩固工作情况列入重点监督议题,综合运用专题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问政等方式,对脱贫后扶贫政策措施是否落实不走样,扶贫项目资金是否到位不打折,脱贫成果是否巩固不返贫,工作责任、工作考核是否到位不落空等开展持续跟踪监督。围绕脱贫成效巩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市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精准实施医疗救助工作情况”,竹箦镇、上兴镇、溧城镇人大专题问政扶贫领域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市镇两级人大监督职能,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后续巩固提升工作,当好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工作落实监督员,主动为脱贫成效巩固工作保驾护航,推动脱贫攻坚各阶段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刘玲)

  金坛:坚持五种导向,提升监督实效

  常州市金坛区人大常委会在履职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五种导向”,紧紧围绕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提升监督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把握监督重点。始终把想发展、谋发展、促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切实做到与区委在思想上同心、在目标上同向、在行动上同步、在事业上同干,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监督议题的选择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本着“少而精、抓大事、议重点”的原则,把区委要求抓、政府正在干、群众有期盼的事情,作为人大年度监督议题的重点,使所选监督议题既综合社情民意,又抓住区域热点难点问题。对每一项监督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熟悉情况,提前深入调研,提前充分准备,把发现问题作为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把提出建议作为监督工作的基础。在会议审议时让委员和代表充分发言,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从而提高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质量和水平。对一些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课题组,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力求做到督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

  坚持结果导向,注重突出监督刚性。切实把解决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结果导向,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并限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的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启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进行跟踪监督,切实提高人大监督的刚性。

  坚持责任导向,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监督中的主体作用,全面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履职管理和年度考评。建立健全代表学习培训、述职评议等配套制度,为代表规范有序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也让代表履职有了沉甸甸的压力。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项评议等活动,依法保障代表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多年以来,人大常委会按照“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分管领导领衔督办、相关工委对口督办”的方法,持续加大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在确保见面率、参与率、办结率100%的基础上,注重办成率、满意率的全面提升,实现代表建议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促进办理质量的提高和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

  坚持联动导向,注重履职载体建设。不断建强建优人大代表依法监督的履职平台和载体,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在全区推进“人大代表之家”提档升级和“代表联络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按照“家”“站”融合发展的思路,建成29个“代表之家”、106个“代表联络工作站”,实现全国和省市区镇五级人大代表全覆盖。常态化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助推两个加快,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走访服务选民月”“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等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全区加快发展中的战斗力、影响力、号召力。开展基层人大工作“一镇一品牌、一街道一特色”创建工作,鼓励基层人大积极探索、大胆实践。

  坚持担当导向,注重履职能力提升。围绕新时代“两个机关”建设新要求,不断规范议事程序和行为、提升履职能力和实效。开设人大讲堂,举办代表论坛,邀请专家学者、资深代表进行履职辅导,推选优秀代表交流履职心得,常态化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拓展人大干部的视野和思路。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强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舆论宣传,及时宣传人大监督的先进典型以及人大的重大活动,让全社会了解、参与人大监督工作,增强全社会的人大意识、法治意识、民主政治意识,营造关心、支持、监督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王跃中)

  武进:激发新活力,体现新担当

  如何在新使命新要求下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体现代表履职担当?近年来,常州市武进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探索实践,取得了新成效。

  民生实事项目,代表定,全程督。政府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可以集中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武进区民生实事项目由人大代表来决定。

  “根据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现提请大会用电子表决的方式进行票决。”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近400名区人大代表通过电子表决方式,从24个区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中差额选出20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涉及教育、医疗、环境、交通、安全等十大类领域。

  如何确保票决工作的严肃性、办实办好民生实事项目?武进区人大常委会重视监督制度体系的作用,出台了《武进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办法(试行)》和《2020年武进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落实方案》,打出监督“组合拳”,通过专题督、日常查、定期报、年终审、大会听,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代表参与。一是专题督。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于7月、11月,会同区政府办、发改局以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等方式,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是日常查。根据项目所涉领域,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把项目督查融入到日常监督工作中,结合视察调研等活动,全程掌握项目推进情况。三是定期报。区发改局每季度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工作进度,主任会议两次听取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相关工委、政府部门项目牵头单位分别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四是年终审。年底,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代表参与专题询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五是大会听。在人代会上,区政府向全体代表书面报告上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今年一季度,各项实事工程全面启动,13项工程达到序时进度,部分项目超过25%序时进度。

  “代表走访月”活动,真联系,真效果。武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江建文带头联系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期间多次走访慰问人大代表。2月20日,3月10至11日,3月18至20日,江建文在疫情防控的各个关键时间点,深入企业、集中隔离点和社区卡口,看望慰问代表,了解疫情防控情况、复工复产复学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密切常委会领导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把今年4月份作为“代表走访月”,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各委室参与,组成5个走访组,分别走进联系镇、街道、代表小组,集中走访人大代表。代表生产生活有没有困难,代表所在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代表对人大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都成为此次走访的主要内容。

  这次走访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全见面”“全覆盖”。覆盖11个镇、5个街道、3个区级代表小组,每个组走访3-5个镇、街道(代表小组),确保每个级别、每个镇、每种类型的代表都走访到。二是“真联系”“真效果”。走访组深入选区,把代表情况摸清摸透,把问题症结查深找准,把调查研究做细做实,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走访结束后,区人大办及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分类整理并转交“一府一委两院”办理。三是“可持续”“可复制”。在打造“全国人大代表联络站”为示范、“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为基础的联系代表平台,建好“代表直通车”为载体的“联系代表窗口”,坚持“常委会领导接待日”“列席常委会代表座谈会”联系代表制度上下功夫、做文章,确保“委员联系代表”制度化、常态化,真正把人大机关建成“代表机关”。

  据统计,本次走访活动共收集到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43条,主要集中在城市长效管理、扶持企业发展、交通规划、教育教学等方面。 (张小锋)

  新北:以弘扬法治精神展现人大硬核担当

  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征程。新北区人大主动担负重大责任,准确定位,注意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措施,解决新问题,充分发挥了在建设法治新北、推进依法治区中的重要作用,展现出人大的硬核担当。

  参与立法积极发声。实行依法治国,首先在于有法可依。新北区人大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参与立法工作,紧紧抓住立法联系点,由点及面,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委托法律从业者进行立法研讨等多种方式,收集来自基层的意见建议,为上级人大立法提供参考和依据。配合省人大《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市人大《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开展系列立法调研,提出立法建议,发出有力声音。

  规划协调主动作为。人大在依法治国中的主导地位决定了其必须担当起规划协调的职责,协调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新北区人大把依法行政列入政府部门工作的评议内容,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法治意识;高度关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视察调研集成改革成果,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对政府为民办实事中的法治惠民项目进行重点关注,在主任会议上围绕教育、医疗、食药等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政府部门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惠民。组织辖区内五级人大代表参加“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司法机关,评议法官、检察官、律师庭审表现,有效促进司法公开和规范化建设。

  决策推动勇于担当。新北区人大通过运用决定权作出决议或决定,把党委关于依法治国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的共同行为准则,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守法。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并依法对全区“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市人大《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听取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编制草案报告。落实省人大决议,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督查政府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整改实施情况。在此基础上,依法审查批准了《常州市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转型发展决定,开展长江大保护督查活动,维护人大决议决定的法律效力。

  履职监督依法开展。建立严格规范的监督机制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新北区人大通过听取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情况、专题工作报告、组织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以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为重点,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2018年以来,共召开3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法院、检察院关于行政审判、少年和家事审判、执行工作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等专项工作情况汇报,促进司法公平公开公正。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9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确保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和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扎实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拓展,积极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促进财税部门进一步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主动推进依法行政。对政府提请的《新北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备案审查,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角已经吹响,新北区人大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履职尽责,埋头苦干,满怀激情投身到法治新北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奋力把全面依法治国的宏图伟业加快推向前进。 (周徐峰)

  天宁:扛起高水平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人大担当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赋予了地方人大工作新的使命、提出了更高要求。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矢志不渝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履职尽责的初心和使命,创新监督方式,提升工作质效,积极发挥人大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天宁区冲刺全国五十强提供有力保障。

  引领式推动夯实社会治理“主阵地”。立足人大职能,注重把人民的意志通过制定规则上升到制度化途径,给出社会治理的人大“设计”和“路线图”,努力为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提供人大“智慧”和“声音”,引领社会治理的方向和重点。一是积极探索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度。通过公开征集、梳理筛选、分析论证、讨论研究、代表票决,在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2020年区十件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出炉”。在此基础上,把准“监督者”角色定位,出台区人大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确定“专题督、日常查、定期报、年终审”督查方式,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实行全程监督、跟踪问效,确保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广大群众共享福祉。二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近年来,天宁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市人大完成多部法规的立法论证工作,去年积极跟踪督办代表提出的“老小区加装电梯事项”的建议,推动辖区内的同济花园成为常州首批成功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为出台《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基层样本。今年又重点围绕《焦溪古镇保护条例》,组织相关部门、法律专家、基层代表开展立法座谈和研究讨论,并及时将征集到的“第一手”意见建议汇总归纳后提交至市人大,为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草案提供支持。

  跟进式监督激发社会治理“新动力”。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城市社会治理中的中心任务精准选题,实行全程跟进、持续督促、滚动督办,形成“闭环”效应,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咬合有力”。一是突出监督重点,比如在经济建设方面,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围绕重大项目、“四新经济”、特色园区、全域旅游、“三大攻坚战”以及政府债务和政府投资项目情况等方面议题,着力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实体经济、培育创新平台、优化生态环境等方面加强监督,促进各级优化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流的项目建设环境、营商环境。二是增强监督刚性,大力整合询问、票决、视察、专项评议、述职评议等监督方式,每年选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物业管理、老小区整治、污染防治及“263”专项行动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活动,督促政府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并取得积极成效,使天宁区在常州市城市长效管理综合考评中始终名列前茅。三是提高监督实效,在人大各项工作中注重发挥好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委室等三个方面的作用,主动围绕改革发展、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民生工程等中心工作多出主意、多谋良策、多拿实招,形成有质量的审议意见,并注重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二次审议”,严把交办、处理、报告、评议、再督办等各个环节,以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会议建议等各项意见建议的有效落实促进城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参与式履职走活社会治理“整盘棋”。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从“服从”到“自觉”,最大的区别是理念的转变。天宁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作为政府与群众间“桥梁”“纽带”的天然身份,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在城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一是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力促代表“有为”。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站的平台作用的基础上,启用代表履职管理App,上线“天宁人大”微信公众号,引入信息化手段提高代表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实现人大代表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双向互动。二是健全代表联系机制,力促代表“能为”。深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接待日活动等制度,畅通代表联系选民、常委会联系代表的渠道。建立代表履职记录本,为每位代表建立一份履职档案,实时记载代表工作内容,为加强激励评价、促进代表更好履职提供支持。三是当好社会治理的代言人,力促代表“善为”。切实加强代表社会治理知识培训,组织代表深入调研,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汇聚民意,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和意见建议,围绕区域社会治理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当好参谋、贡献智慧。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开展重点建议督办、回头看工作,增强代表履职“获得感”,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回应民意。 (王琥 朱蝉敏)

  钟楼:以课题调研贡献人大力量

  近年来,钟楼区人大常委会聚焦发展、聚力创新、聚智履职,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大调研推动思想大解放、促进工作质效大提升。

  抓住重点,选准选优课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重大决策、常州市委“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的目标要求、钟楼区委“建设强富美高新钟楼”的部署,围绕人大制度创新和探索实践,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区域发展、加快民生改善、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入手,选准选优课题,体现人大工作的着力点。从大运河生态文化带建设,到常州新一轮发展空间布局的思考;从高起点推进钟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到以众创空间为抓手加快推进城市型经济发展的研究;从加强代表建议办理提升群众幸福感的思考,到基层人大代表活动平台建设的探索,每一个选题,都契合了大发展,反映了惠民生,体现了人大作为。

  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调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扎扎实实的调研,就没有观点鲜明的课题调研报告。钟楼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博采纵横、兼听并蓄、深入浅出”的课题调研工作要求。“博采纵横”,就是既要走进基层了解实际情况,也要走出钟楼看见他山之石,练就现实的视角和广阔的视野;“兼听并蓄”,就是既要听群众的呼声、领导的讲话,更要有专业的判断和观点,形成人大的声音;“深入浅出”,就是课题报告要用最直接的语言表明观点,就事论事说现实,抓住关键讲问题提建议。在开展调研时,各课题组充分吸收选民、人大代表及“一府一委两院”的意见,还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的作用,让他们直接参与到各个课题组的调研,听取他们对问题的看法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使课题报告既有大众观点又有专业判断,既有实践意义又有理论价值,体现了人大立场。

  上下联动,形成调研常态。开展课题调研工作,不仅仅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同时也是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的重要工作之一。每年年初,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全年课题调研工作意见,明确各委室、镇人大、各人大街道工委的调研课题及课题组成员,并对全年的课题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常委会各委室的课题组成员中,都有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相关人员参与,镇人大、各人大街道工委的课题组,也会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其中;调研中,更是形成了常委会领导、各委室与镇人大、各人大街道工委的互动交流,更注重基层力量的参与和基层实践的探索。课题调研逐渐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吸引到更多人员的参与和更多目光的关注,每年形成的近20篇课题报告,被编印成《论文集》,体现了人大智慧。

  加强管理,推进成果转化。为推进课题调研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常委会制定了《课题调研工作管理办法》,从课题的选定、调研的开展及报告撰写、报告的评审及奖励、调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等方面对课题调研工作进行了规范,使课题调研工作有章可循。本届以来,常委会完成了数十份高质量的课题调研报告,其中《面向世界、全域谋划,全力打造“中国(常州)大运河文化生态产城融合发展先行区”》《搭平台、重履职,开创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等多篇调研报告得到市、区两级主要领导的肯定,并有多篇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很多意见建议得到有效落实,较好地发挥了常委会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强富美高”新钟楼建设贡献了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 (羊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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