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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加强立法,统筹食用菌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2024-09-22 09:19  来源:中国人大网  报送单位:江苏人大网编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科学论断,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并深入践行这一重要理念,制定了《牡丹江市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业经牡丹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9日批准,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为加强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为黑龙江省种植结构最优、特色农业最强、农民富裕程度最高的城市,一直以来,牡丹江市坚持把食用菌产业作为拉动农业增效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经过多年发展,黑木耳栽培规模和产值效益在全国一枝独秀。牡丹江市也先后被国际蘑菇学会、中国食用菌协会授予“世界黑木耳之都”“中国食用菌之城”称号。

统筹谋划,各负其责,奏响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的共鸣曲

近年来,牡丹江市食用菌栽培规模稳定保持在23亿袋,食用菌总产量约占全省三分之一、全国3%,在全国设区的市中名列前茅,为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食用菌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废弃食用菌菌包数量日渐增多,部分废弃食用菌菌包被随意处置,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2021年被中央环保督察列为整改问题。面对“先治理、再发展”还是“边发展、边治理”,已经成为食用菌产业发展进程中的一道不可回避的必答题。要治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食用菌产业已经成为牡丹江市特色农业的支柱产业,农业增收的重要增长点,不能简单的一禁了之。要发展!不断提升我市食用菌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快推动废弃菌包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牡丹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以“两山”理论为引领,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和谐共生的重要性,坚持将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并举,以实际行动回答了“治理污染与产业发展关系”的时代之问。条例明确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应当统筹食用菌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的工作体系。

废弃食用菌菌包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污染源,产业在,污染就会在,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绝不能搞“一阵风”,必须形成合力,常抓共管,让这些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日常巡查;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统一监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废弃食用菌菌包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并加强监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供销合作社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加强行业自律。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擂响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的得胜鼓

东宁黑木耳入选2024年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名单,海林猴头菇品牌价值突破10亿元,穆棱双孢菇远销海外...这些耀眼光环背后隐藏的是大量的废弃食用菌菌包究竟该往哪里去的问题。

“废弃食用菌菌包在入冬前就应该离田”。“一场大雪下来菌包冻在地里怎么收?”在实地调研和常委会分组审议时,共同的话题引起来自各个方面的争论。经过走村入户实地调研,结合防治工作实际需要,条例规定本年度产生的废弃食用菌菌包,应当在下一年度生产周期开始前完成回收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

面对“废弃食用菌菌包集中回收转运难,如何进行临时集中堆放”的问题,结合东宁市经验,条例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食用菌种植区域分布情况,按照利于生产、方便运输的原则,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划定废弃食用菌菌包临时集中堆放场,对暂时无法完成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的废弃食用菌菌包临时集中堆放。

废弃食用菌菌包要处理,底数必须要摸清。为了确保食用菌菌包应治尽治,物尽其用。条例设立了台账管理制度,规定生产食用菌菌包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废弃食用菌菌包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对食用菌菌包实行台账管理,确保食用菌菌包流向有据可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乱丢乱放食用菌菌包的问题。同时,根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针对食用菌个体种植户面广、量小、分散等特点,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为在本村种植的食用菌种植户,代建废弃食用菌菌包管理台账。

三化并举、政策护航,吹响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的冲锋号

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防为先、治为要、用为本。综合利用是最终解决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的必由之路。条例规定,鼓励、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废弃食用菌培养物进行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

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不能由政府来唱“独角戏”,必须吸纳社会资本、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参与,形成各方主动参与的“大合唱”。条例规定,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鼓励行业协会结合当地实际设立食用菌产业发展、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等专项基金;鼓励、支持生产食用菌菌包的企业集中回收利用、处置废弃食用菌菌包。

乘黑龙江省政府确定我市为建设全省重点食用菌加工产业集群之东风,秉国家和省各项政策之惠,为助推我市食用菌产业健康发展,条例规定符合国家和省贷款贴息补助、税收优惠、资金补贴等政策支持的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应当为有关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享受政策的指导和帮助。

生态兴则产业兴。条例的实施,必将充分发挥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法治保障的示范效应,在“冰天雪地”中探寻出一条通往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践路径,为食用菌产业健康发展贡献“牡丹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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