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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人大:开通立法“直通车” 架起民意“连心桥”
2024-03-30 17:20  来源:泰州市人大

“想不到,我们提出的建议真的被采纳了。”去年7月,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经发局工作人员刘志纬在“水韵苏陈”微信公众号上看到关于公开征求《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后,提出了“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等建议,被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在该条例意见征集期间,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苏陈镇人大共收集意见建议35条,其中9人提出的10条建议被直接采纳,另外还有多条文字方面的修改意见被吸收采纳。《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缩影和鲜活载体。”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钱刚介绍,全市1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自设立以来,较好地发挥了协助立法机关了解基层情况、广泛收集民意、组织群众和有关方面直接参与立法的桥梁纽带作用,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家门口的声音”听得到用得上。

扎根基层,构建立法民意“直通车”

“树高千尺,根在沃土”。法律只有真正接地气,实践中才能行得通、管用好用。

2015年,泰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就启动了立法联系点的相关工作。保证立法联系点扎根基层,使其真正成为民意、民情、民智表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过认真筛选、审慎研究,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明确12家单位为首批立法联系点,涵盖司法机关、乡镇、街道、律师协会、高等学校等,实现地域分布、重要行业系统广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建有近300个立法信息采集点,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立法信息采集网络,基层群众参与立法“触手可及”。结合“数字人大”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线下+线上”建议意见反馈渠道,进一步实现征询意见与基层群众“零距离”和“24小时不打烊”。

为使联系点建设有共识、快行动、见实效,市人大常委会明确“重点打造、示范引领、形成氛围”的工作思路,在充分考虑全市1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基础条件、方位布局的基础上,着力打造3家“标准化、特色化、样板化”基层立法联系点,从而带动全市各联系点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围绕硬件提升、制度完善、网络健全、职责落实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各示范点对接沟通、现场办公,帮助谋思路、谋亮点、谋特色、谋成效、解难题,推动泰兴市黄桥镇建立 “1234”工作模式、海陵区苏陈镇建立“三哨”工作网络、姜堰区罗塘街道建立“1+12+N”工作体系,取得较好成效。

钱刚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地方立法工作的实际需求,坚持“有基础、有特色、有意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扩充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满载民意,桥梁纽带作用日益凸显

1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以来,广开言路、问计于民,汇集民意、凝聚民智,一条条充满“烟火气”的意见建议被写入地方性法规中,应用于社会治理、百姓生活,立法工作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越来越坚实。

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之初,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就提出“民主立法下基层,征求意见到村居”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倾听基层一线的意见、倾听广大群众的意见、倾听原汁原味的意见,共组织实地调研、座谈访谈等活动200多次,反馈建议意见4000多条,1万多人次参与了意见征询。制定和修订的地方性法规中,有很多直接来自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建议意见。比如,《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关于编制专项规划、解决全域范围饮用长江水的规定,《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对出台修缮计划、制定修缮图则、明确修缮责任、给予修缮补助等规定,《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检测的相关规定,《泰州市消防条例》关于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等等。

围绕助力社会治理,市人大常委会连续组织开展“你点我督”“双培双争”“护航行动”等重点活动、特色活动,借助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网络,下沉基层一线,切实解决了一大批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围绕助力人大监督,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收集基层群众对法律实施、司法执法、政策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市人大常委会精准选题,开展专题询问、专项报告、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等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围绕助力平安稳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人大代表、律师顾问接待来访群众,借助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和法律人士的专业性,化解群众纠纷和社会矛盾。

市人大常委会还把立法征求意见与法治宣传结合起来,促进基层立法联系点从参与立法向宣传普法、促进守法延伸。将每年8月份确定为“地方性法规宣传月”,专题开展法规宣传“七进”活动,提升地方性法规社会知晓度。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开展了“接地气、有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比如,苏陈镇立法联系点“听好戏、悟法理”人大京剧普法表演、地方立法知识有奖问答,罗塘街道立法联系点“宪法宣传周”活动、许庄街道立法联系点“立法为民、法进万家”活动,都是“以立法带动普法、以普法促进立法”的基层创新实践。

建章立制,让“直通车”行稳致远

8年来,泰州立法“直通车”行稳致远的背后,离不开制度建设的“保驾护航”。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适时修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目标原则、职责任务、工作流程、保障措施,对法规立项选题、草案解读学习、意见建议征询、专业问题咨询、意见汇总反馈等环节作出制度性安排,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有效落地。指导制定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鼓励各联系点通过适当形式向参与的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以及采纳与否的理由,对有关积极分子、重大建议意见提出人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表彰,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培育和增强民主法治意识。

在广泛深入调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现状后,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提出要量力而行推进场所建设,奋发有为推进职能建设,稳步扎实推进制度建设,资源共享推进网格建设,要强化关心支持、强化联系指导、强化落地落实。《意见》出台后,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和明确的规范,有力推动了各联系点工作的开展。

具体实践中,推动联系点工作与所在单位日常工作相融合,各联系点确定1名以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联络员,各网格均设有群众信息员,确保工作触角直达基层一线、人民群众。推动联系点工作与代表工作相融合,主动邀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参与法律法规草案的立法征询工作,并帮助各级人大代表收集民意、开展调研、了解法律、提出议案,提升履职效能。推动联系点工作与专家咨询工作相融合,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深度参与法规起草调研、论证咨询、修改完善、清理评估等工作,并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借力借智提升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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