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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人大:以法之力绘就无锡和美乡村新画卷
2024-01-31 15:59  来源:无锡市人大

“全票通过!”2023年12月28日下午,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无锡市和美乡村条例》。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自2024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和美乡村方面的专项地方性法规,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全省设区市立法精品示范项目。条例共8章67条,从村庄规划与村落保护、环境提升与美丽家园、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和谐善治与乡风文明、保障措施与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全面规范,为无锡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贯彻中央部署 精准选题立项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首次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正确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

近年来,无锡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五园五区六带”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发布并推广全国首部乡村建设美学导则,聘请知名专家担任乡村设计师,开展“美丽农居”“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农路”“美丽庭院”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实施全域美村建设长效管护达标行动等,形成了许多成熟经验做法,迫切需要转化为具体法规制度,以更好地引领、保障和促进无锡和美乡村建设。

确保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无锡得到有效落实,制定一部契合无锡地方实际的法规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和美乡村建设的内在需要。无锡市人大常委会认真领会、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乡村建设的最新决策部署精神,并充分考虑无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和美乡村的实际需要,深入研究讨论,将制定《无锡市和美乡村条例》列为2023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提上重要立法日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坚持人大主导 推进开门立法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的立法工作,注重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徐劼多次听取立法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常委会分管领导深度参与立法方向和重点问题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还会同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主任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双组长”的和美乡村立法专班,加强对立法工作的协调。

按照《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市域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推进开门立法,汇民意、聚民智,是这次立法的一大特点。

在立法过程中,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无锡乡村建设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全市域开展立法调研,多次赴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等涉农地区,现场察看了解无锡和美乡村建设实际情况,面对面听取基层组织、干部群众意见。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无锡人大网站、“无锡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草案全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的意见;书面征求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地区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召开座谈会集中听取市18个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创新通过灵锡APP开展和美乡村立法线上问卷调查,通过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立法联系点发放和美乡村立法调查问卷6900份,进一步扩大了民意征集覆盖面。

基层立法联系点书面反馈修改意见,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村(居)民参与和美乡村建设。

建议参照《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对草案第十四条有关传统村落保护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加强同省有关规定的协调衔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征求意见座谈上提出修改意见。

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增加和谐善治等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容,以突出“和”的宗旨,建议完善农村地区供气的规定……无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提出修改建议。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和美乡村立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在人大审议阶段收到社会各方面对条例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196条。”

为了更广泛地凝聚立法智慧,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地方高校的专业资源优势和法律智囊作用,就条例草案内容的合法性,以及主要制度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委托江南大学法学院进行全面论证,近4万字的论证评估报告为科学立法决策提供了参考。同时,加强同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就制定《无锡市和美乡村条例》《苏州市乡村建设条例》开展协同立法,及时研究讨论立法问题,并先后两次开展协同立法调研,实地考察两市和美乡村建设情况,交流立法经验做法,研究讨论农村杆线整治等立法中的共性重点难点问题,凝聚立法共识。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对各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凝聚集体智慧力量,合力破题,先后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经工委和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逐条研究吸收,一条条“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成为无锡和美乡村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

坚持质量为先 注重体现特色

在立法过程中,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精品立法的要求以及《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牢牢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致力打造立法精品,并专门向市委报告和美乡村立法情况。

条例最鲜明的特色是注重贯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内容体现了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和中央深改委《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等党和国家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最新要求,将会有力引领、促进和美乡村建设。

“注重总结提炼成熟经验做法,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条例关于鼓励运用乡村建设美学导则开展村庄设计,推行和美乡村驻村规划设计师制度,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城乡融合先导区、美丽乡村示范带,以及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河塘整治,实现厕所净化、道路优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等方面的规定,均是无锡和美乡村工作成熟做法的总结提炼。

注重加强前瞻性探索性制度设计是条例的另一大亮点。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优化农村住宅原地翻建、异地新建模式,统筹使用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农户宅基地需求,并探索宅基地归并移位、有偿使用、竞价选位等宅基地有效保障机制,以及建立联建房、集中式住宅等多元化的农民户有所居保障机制”;第三十三条规定“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施集团化办学,引导优质学校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第三十四条规定“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将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紧密型医共体,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以及第六十一条关于盘活利用农村闲置住房和宅基地的规定等等,都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探索性。

《无锡市和美乡村条例》的出台,为无锡全面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无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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