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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人大:锚定立法工作的提质增效 为中国式现代化扬州新实践贡献法治力量
2024-01-03 10:40  来源:扬州市人大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23年,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担当作为,顺利完成全年立法任务,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扬州新实践贡献力量。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突出重点选择立法项目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四大权限范围包含内容较广,有必要开展立法的领域比较多。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市委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开展立法,有侧重地选择立法项目,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解决重点问题、紧迫问题上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期望江苏“在科技创新上率先取得新突破”。当前,扬州市正以产业科创名城建设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航道”。扬州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产业科创名城建设,制定《扬州市产业科创促进条例》,努力做到快立项、快起草、快审议、快通过,用立法“加速度”提高服务大局的“贡献度”。

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为扬州留下了灿烂的文化、厚重的底蕴。为了助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制定《扬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推动保护、传承、利用好大运河宝贵文化遗产。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制定《扬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成为江苏首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模以上和以下”双向规制的地方性法规。

扬州市现有在用住宅电梯总量达30670台,其中使用年限超15年的有1017台,住宅电梯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为了回应群众关切,制定《扬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空间成为人们活动的重要空间。为了推动网络文明进步,修改《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网络文明,重点规范涉及网络秩序、网络安全的五种不文明网络行为,推动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顺应《立法法》修改的新形势,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下,推动《扬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修改工作,以“管法的法”引领地方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以机制引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把群众“金点子”转化为立法“金钥匙”

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努力把各有关方面特别是基层的声音传递进每一部法规,使之转化为推动良法善治的硬招、实招。

制定市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法规项目实施办法。《办法》出台后,先后有9名市人大代表和9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参与了法规制定工作。代表、委员通过参与立法调研、讨论修改法规草案、书面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全程、深度介入法规制定工作,使得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有了更广泛的代表性。

修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优化联系点工作措施;按照“提质、扩容、增效”的思路,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增加到23个;先后两次举行联系点观摩座谈活动,推动联系点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行;帮助联系点挖掘优势、形成特色、打造品牌,促进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汶河街道工委、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联系点创新开展工作情况多次受到全国、省、市媒体关注。

在探索开展立法协商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立法协商办法,推动立法协商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前进中规范、在规范中创新。

立法就是要在矛盾焦点上砍一刀。为了加强立法工作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重大立法争议事项协调解决机制,制定《扬州市人大常委会重大立法争议事项协调解决工作规则》,推动立法疑难问题的科学、民主、依法解决。

在全省首创为立法建议被采纳的市民和基层立法联系点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目前已经颁发了9份证书。“立法建议被采纳,我感觉非常荣幸!”从法工委负责同志手中接过001号《立法建议采纳证书》的84岁老人杨文祥十分欣喜,他对立法机关集思广益、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做法赞赏有加。

在制定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时,采用网络问卷调查的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答卷数近3000人次,公众参与度创历史新高,为法规草案的量化论证奠定了基础。

以实施衡量立法质量、立法效果

着力做好立法的“后半篇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为了推动本市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地方性法规的首位普法人,常态化召开法规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对每一件法规进行动员宣传;组建“巾帼法治微宣讲”队伍,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开展法规宣传普及活动,生用动案例讲述《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从2022年7月至今共开展“微宣讲”20余场;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成立宣讲小组,开展“扬州人讲扬州法”活动,把宣传法规的触角不断向基层和群众延伸。

将监督工作与立法工作紧密融合,并做到点面结合,全面且有重点地开展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法工委针对已出台的15部实体法规,围绕实施情况先后开展书面调研和座谈,掌握面上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适时启动“改废释”工作;环资城建等有关专工委对《扬州古城保护条例》《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书,跟踪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努力让“纸上的法规”变成“行动中的法治”。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孔令俊指出:“要持续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突出广泛性、成效性、品牌性,更好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王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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