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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人大:首次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实现年度全覆盖
2024-03-01 11:03  来源:高邮市人大  作者:朱堂林 徐万万

“副市长李深红满意32票,基本满意没有,不满意没有;副市长张继东满意32票,基本满意没有,不满意没有;卫健委主任顾永祥满意票31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没有……”

近日,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6名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审议了2名副市长和其他19名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书面报告。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实现年度全覆盖。此项工作也得到了市委的支持和重视,市委书记和市委组织部长参加了本次会议,这充分展示了市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生动实践,有力促进了国家公职人员勤勉尽职、依法用权、为民服务。

锚定履职评议出发点,积极稳妥推进评议工作

为更好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县乡人大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指导意见》,经与市委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2023年4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会议修订了履职评议暂行办法,通过了《关于对副市长和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明确了开展履职评议的出发点是强化对“人”的监督,强调了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管干部的根本原则。在综合考虑任职时长、部门特点等情况后,确定了首次开展履职评议的对象,包括两位副市长和25名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中,教体局、城管局、水利局、审计局、信访局、卫健委等6个部门负责人口头汇报履职情况,其他人员提供书面报告。为进一步增强被评议对象的人大意识和履职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对履职情况汇报的内容也作了明确说明,要求评议对象汇报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审议(评议)意见、部门年度预算执行以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等情况。

把握人大监督结合点,确保履职评议“不走过场”

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刚性体现在真实性上,评议工作要评准、议准,就是要客观反映真实情况,让评议结果真正反映广大代表和群众的心声。2023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履职评议动员会议,要求市政府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开展履职评议,‎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服务人民的能力水平。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组长,各工委主任、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任工作组副组长和成员。四个工作组按照分工,分别赴6家口头报告履职情况的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实地走访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与单位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个别交流等形式,实打实了解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并形成初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电子问卷,邀请全体市人大代表对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打分。各乡镇(街道)人大、市人大代表小组结合代表活动,进一步征集对评议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议结果反映真实情况。

紧扣为民服务落脚点,不断深化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结束不代表监督结束,测评满票也不意味着工作满分。履职评议工作成效如何,关键要看整改落实怎样,只有通过扎实整改,评议的成效才能体现、成果才能更好转化。为此,高邮市人大常委会不仅注重形式上“开花”,更看重“结果”的应用,把促进政府部门“一把手”依法履职、高效履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民所用作为最终落脚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相关工委结合满意度测评分数和前期的调查情况,得出最终的评议结果,连同形成的评议意见书和问题整改清单,一并向履职评议对象及其所在部门和市委相关部门反馈,供市委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进行参考。同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提交问题整改方案,六个月内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力促问题早解决。

“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高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红表示,“我们将继续完善人大履职评议机制,使监督方向更明确、监督形式更丰富、监督内容更精准,切实将人大任后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为不断谱写“强富美高”新高邮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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