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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次常委会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时间:2015年05月29日上午

  发布会与会人员:曹远剑,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
                  王腊生,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王惠芬,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
                  吕小鹏,省人大财经委委员、预算工委副主任;
                  王保胜,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办公室主任;
                  游巳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马  宁,省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5月26日至5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南京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5月2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有关议题通报情况,回答记者现场提问。由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曹远剑主持发布会。
  为了配合本次发布会,江苏省人大办公厅宣传处与新浪江苏共同策划了江苏人大请你来提问活动,邀请广大网友就关心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以下是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曹远剑: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我们邀请了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王惠芬,省人大财经委委员、预算工委副主任吕小鹏,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办公室主任王保胜。本次新闻发布会还特别邀请了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游巳春和省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马宁回答大家的提问。

  曹远剑:

  本次新闻发布会得到了媒体朋友们的关注和支持。新浪江苏网围绕本次常委会相关议题策划了一个“江苏人大请你来提问”活动,邀请广大网友围绕发布会内容进行提问,同时还将进行网络图文直播。待会儿,在回答记者朋友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将请有关同志穿插回答一些网民朋友的提问。

  首先,由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刚刚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和成果。

  本次会议审议了3件地方性法规,通过了《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对省政府提请审议的《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和《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审查批准了南京、无锡、徐州市3件报批法规。发展循环经济,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把我省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好的做法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十分必要。农业综合开发作为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我省还处于立法空白阶段,通过制定《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来加强和规范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这次会议上,委员们对这两个条例草案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法制委、法工委将进一步调查研究,进行修改和完善。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会安排听取和审议省法、检两院某一个方面的工作报告。目的是加强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有关情况一会儿请省检察院的同志回答大家提问。会议还审查批准了《江苏省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这方面工作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接受傅自应同志辞去副省长的请求,决定任命王秦同志为省科技厅厅长,会后我们将以常委会公告的形式发布。

  会议结束前,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作了重要讲话,并就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出了要求。会议有关议程就介绍到这里,下面请相关委员的同志介绍情况。

  王腊生:
  刚刚闭幕结束的常委会高票通过了《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这次的修订主要是为了适应新修改的兵役法和兵役制度的重要调整,把原来的2005年的征兵工作条例废止。
  首先这部地方性法规对征兵工作当中的各个有关单位,包括政府部门,相关的新闻媒体,包括其他的一些基层单位,在征兵工作当中,应当尽的职责和具体的要求作了全面的规范。比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兵役机关应当执行征兵命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完成征集任务,保证新兵质量。 
  再比如说,条例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兵的宣传教育,纳入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作为考核评比的内容。另外,这个条例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将征兵和兵役登记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这项工作能够正常的开展。   
  第二个是对优待安置的措施,这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特别的规定,我们省对士兵的优待,包括退伍军人的安置,长期以来有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把这些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加以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比如说,条例明确要求,除了国家对现役军人给予优待之外,还从8个方面明确了这个优待的措施。
  比如在部队和现役期间取得荣誉称号的,立功的士兵要发放立功奖励金,那么对这个退役的士兵的安置措施,条例明确要求,退役之后,地方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的资金,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包括企业在内,都有接受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士兵的义务。 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从各个方面,包括对义务兵现役期间。家庭的优待金的发放问题,这方面对优待安置做了明确的规定。
  另外,针对大学生当兵问题做了特别的规定,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江苏是教育大省、人才大省,高素质的兵源比较雄厚,省内高等学校一共是130多所,每年毕业生超过50多万人,在校大学生是超过100多万人,目前每年,我们省从大学生当中实际的应征入伍的人员1万人左右。江苏省有一些高素质的士兵来源,条例对调动适龄大学生报名应征的积极性,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从各个方面规定的一系列了措施,从可以自行选择应征地,入伍的学籍保留,入伍的奖励金,获选之后的经济补助,包括学业的深造优待等各个方面作了规定,鼓励大学生入伍。
  王惠芬:
  为做好全省文化工作的审议和专题询问,采取了多种形式广泛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首先向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发放了关于征集对全省文化工作的书面涵,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意见。目前我们省文化工作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个就是在全国有影响、留得住、传得开的精品力作不多,与我省的经济大省,文化历史地位还不相称。二是公共文化建设多头分散,重复建设,效率不高,这个现象比较突出。第三是部分地区,特别是苏北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投入仍然不足,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效能有待提高。第四,对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保护利用,亟待加强等等,所以委员们在审议当中对进一步做好文化工作也提出了四点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公共文化投入,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文化的民生,不少委员提出,要加强公共文化投入,强化政策扶持,向基层倾斜,要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处理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的关系。
  第二点建议,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多出精品力作。委员们审议当中建议,要加强对大众健康审美的引导,在培育文化市场的同时,更要注重对观众良好鉴赏习惯的培养。举个例子,最近在保利大剧院开音乐会,他看到,有一些人穿着裤衩,进入保利剧场,觉得很煞风景,觉得到这样的艺术殿堂,看高雅的艺术居然穿短裤进去,所以要加强对这个大众健康审美方面的引导和提升。
  第三个建议就是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地激发文化的创造力,有一些委员提出,要站在省级的层面,深入的研究我省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特别做好这个文化工作的一些顶层的设计,要进一步整合文化资源,扩大文化开放,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到文化产业市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四,认真贯彻好江苏省的文物保护条例。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合理利用,一个建议是依法加强对历史文化遗址、古建筑、古村落的保护,委员们反映,我们过去在文物保护当中,特别对古建筑的保护存在一些经济建设的需要,随意破坏这些历史文化遗存,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的工作。第二要处理好文物保护和应用关系,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应用,合理利用的前提下更好地保护。三是加强保护力度。依法加大对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和省文物保护条例的打击力度,这次请文物局长和公安厅的负责同志来应询这个问题,就是希望公安部门和文物部门联手遏制这类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把在征集意见和问卷调查当中反映出来的热点问题作为询问的主要内容。 一是如何缩小区域城乡文化发展的差距,加大基层,特别是农村文化设施的投入问题。江苏对整个文化事业和产业的投入比较大,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农村,特别苏北农村,文化设施的投入,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不足。第二是如何创造条件,创优环境,创新机制,加强精品力作的创作问题。虽然江苏出了很多优秀作品,许多作品也在全国获奖,但是委员们反映,真正能够反映我们地域特点特色的优秀作品不多。特别在全国,有影响的,留得下,传得开,影响力大的精品力作还不多。就是习总书记所讲,有高原缺高峰,有数量缺质量,这个问题同样在我们江苏存在。第三是如何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综合利用效率的问题。当中主要对农家书屋这个问题探讨,农家书屋全覆盖,但好多农家书屋没有很好的利用起来,发挥它真正的作用,满意率比较低。第四就是关于社区文体活动场地,如何来合理规划和有效管理等问题等等,这些都作为我们老百姓很关心的问题。
  吕小鹏:
  下面我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贯彻实施的情况执法检查情况作个简要介绍。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常委会组成了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总体有三个特点。第一我们为什么要这么选这个选题?去年8月31号,全国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但江苏的安全生产条例是05年通过的,有很多方面的情况与现在形势,与上位法有出入,需要修改。我们选择这个题目,一是对安全生产进行促进,第二个,为下一步修改这部法律做准备。
  第二个方面,在调研之前我们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分3个组,调研6个市,每一个组有一名常委会领导带队,还有相关方面的专家一起参加,采取明察暗访的这种方式,没有检查到的市,当地的人大常委会也组成了执法检查,并且把这个检查的情况也一起上报,进行了汇总。
  第三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个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审议,认为全省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同时也提出了,充分认识并有效解决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制约因素和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组成人员肯定了财经委这个提交的这个执法检查报告,认为反映了我省这个落实一法一条例的基本情况,实事求是的指出了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挑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大家对报告表示赞同,同时建议要继续贯彻安全生产法,保持严格监督的高压态势,下更大力气依法治安,继续抓好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设施,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安全生产无小事,生命财产安全,从各个地方通过检查情况看,非常重视,但我们也要避免出现光顾安全了,一封了之,光安全,不生产,也不行,下一步我们也要给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有关的建议。
  曹远剑:
  下面记者朋友们提问时间,文化厅的马厅长,反贪污贿赂局游局长对我们工作很支持,专程到场,希望大家抓住机遇,有什么问题可以向他们提问,现在开始。
  中国新闻社江苏分社记者:
  请教一下王腊生主任,就征兵问题,刚刚您提到,如果拒绝当兵,会有相关的法律责任,还能具体解释一下,就是说,如果他身体条件符合他拒绝,但是我们现在没有这种强制性的服兵役这种法律条款,请您解释一下。另外,现在大学生当兵是有奖金是吗?这一块给我们介绍一下。
  王腊生: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光荣义务,也是法定义务,在征兵工作当中,逃避兵役的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在这个体格检查当中,包括这个政治考核当中,故意不想当兵,伪造材料。讲的这些,条例依据这个兵役法规定,第43条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主要这么几个方面。
  首先,我们县一级的政府,就要责令你限期改正,如果改正了就不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拒不改正的话,还要强制你履行兵役的义务。这个也是上位法的规定。同时,还要处以当地当年的义务兵的家属优待金的2倍以上8倍以下的罚款,如果你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还有一个责任,你拒不改正怎么办?不得录入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或者参照这个法律规定的,两年之内你不能出国,也不能出境。我们在调研过程当中,对这个拒绝逃避服兵役的公民,有专家提出,除了给予这样的法律责任之外,还应当要把他录入到个人的信用信息体系当中,加以严格的管理。36条明确规定,对这个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在校生,你服兵役期间,当兵期间有批准入伍的县级政府每年按照以下比例发放奖励金,专科在校生不低于批准入伍的家属优待金的40%发放,已毕业的不低于50%,本科生你不低于50%,已毕业的不低于60%。谢谢你的提问。  
  吕小鹏:
  我回答一下关于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问题,我们安全局局长一上任,就涉及到徐州煤矿,江苏煤矿不是很多,但地质情况比较差,挖得比较深了,安全生产也时不时的会出现一些问题,所以这个煤矿是作为我们省安监局的重点的监管的对象。就在我们执法检查的当天还是前一天,扬子又发生了爆炸的事故。
  那么化工,特别是建立有一些年代的化工企业,确实也是比较高危的行业,也是我们省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对这类的高危的行业安全生产部门都有预案的,重点企业都有预案,所以即使发生这种事故以后,对生命的伤害程度都有预防,基本上,你高危的锅炉旁边,他人是很少的,操作人员是很少的。尽管如此,进行了高强度监管也不能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有的这个压力容器,特别是化工方面,即使经过仪器检测也不能检查出这里面到底存在什么问题,所以,我们安监部门也是对一些老是发生事故的,一些设备啊,它过了规定的年数以后,会强制淘汰,采用这样的办法来减少事故的发生。谢谢。
  澎湃新闻南京站记者:
  我的问题是问检察院,我们实践当中行贿受贿是一对一的相对比较封闭的犯罪,有的时候也需要行贿人配合调查,我们怎么加强打击行贿犯罪,同时又能保持两者之间有一个平衡。今年可能会有一些新的举措吗?谢谢。  
  游巳春:
  刚才提到的打击行贿犯罪和受贿犯罪的问题,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刑事行贿犯罪案件若干解释之后,对于如何规范打击行贿犯罪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刑法的基础上,这两年以来,应该说我们打击行贿犯罪的力度是在逐年增大的。
  江苏有一个特点,查办职务犯罪,70%是贿赂案件,28%左右是行贿案件,行贿和受贿是一对一犯罪,但是我们实践当中有行贿的但是不一定构成犯罪的,有受贿的,不一定就有对应多少行贿犯罪的,原因在于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我们必须是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构成行贿罪的前置条件。
  也就反过来讲,他谋取的利益是正常的,那么即使他送了钱,送了一些财物也不构成行贿罪,但是,作为受贿一方来讲是构成受贿罪的,这个方面,大家感觉到,一个案件,为什么受贿的获罪,但是没有追究这些行贿人的原因在这儿。我们今年将开展专项的打击行贿犯罪的行动,从体源头治理。谢谢。
  游巳春:
  加强反贪工作透明度是这几年着重强调的,从大的方面来讲,我们检查机关开展的检务公开是我们检查改革工作的重点之一,其中一项是把我们的权力运行和案件办理的过程公开要进一步加大。为此,我们结合这一次省人大常委会对反贪工作的审议,在加强检务工作,执法办案公开方面做了一些新的努力。
  比如审议之前,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代表走进我们反贪工作一线,特别是通过全国人大邀请了五个省市的11名人大代表来视察我们的反贪工作,看我们的反贪办案场所,让各界人士看看我们的案件是如何办案的,同时我们也通过各级代表,与我们的反贪的一线的干警来进行座谈。
  我们在5月22号召开的一次新闻发布会,向各界通报了我们去年以来全省反贪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也公布了5起典刑案件,也让各位记者感受一下我们与各界互动是如何做的。我们也组织了各界代表走进了我们南京监狱,听一听这些已经服刑的职务犯罪分子是如何说的。
  我们也组织了各界代表听取受贿案件的公开庭审,让大家了解职务犯罪是怎么审的,庭是怎么开的。当然,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我们会进一步加大我们对于一些重点案件的公开,不仅是公开,一些查处的结果,我们还要公开一些查办的过程,以及这些案件办理的成效,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最后的一些忏悔。
  第二,刚才各位记者提到我们今年有哪一些工作重点。我想几个方面。一是要凝聚共识,进一步形成我们查办职务犯罪的一个大的高压态势和良好的社会的氛围,也就是把我们反腐败工作放到我们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当中去考虑,去推进。也就是对我们江苏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我们的有力的保障。  
  第二反贪工作的重点是关注大案要案,提升反腐败的力度。同时不放过侵害群众利益的,虽然数额不大,职务不高的犯罪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们反腐败的感受,增加我们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感受度。同时,在民生领域,在国企管理领域,以及行贿方面开展专项打击,这也是我们的工作重点。
  第三依法反腐,以法治思维,底线、手段来展示我们反腐败的新情况。 最后一个要加强我们的队伍能力的建设,来体现我们反腐败的这支队伍的忠诚,担当,清廉,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使各界对我们反贪工作有新的认识,让我们反贪对外也有新的形象。谢谢。  
  记者:
  接着反腐问题问一下,关于行贿和受贿,是一个相对应的关系,那个报告我没有记错的是2012年到今年4月份,行贿案件总量是增加92%,但是贪污受贿的案件的比例大概是4千多人,只增加了不到10%,我想问一下是什么?
  记者:
  我们近期感觉到,省检系统在整个案件公开和公布的情况已经做得很好,在微博上的公布,案件的公布还是做得很好,但是我们发现一些大案要案,涉及案值非常高的案件,在案件的公布上面内容比较少,比如2012年到现在,超过亿元的案件约有3起,请问一下这3起案件的话有没有具体的公布的时间表?  
  游巳春:
  贪污这类案件相对比较少,江苏办案来讲主要是贿赂案件比较多,这跟我们的江苏的情况经济发展的情况息息相关的,贪污犯罪是利用他的权力吸取本单位的财物,贿赂就是利用职务之便来吸取财物的方式,随着我们财务制度改革和管理的规范,在这方面,我们的案件是逐年减少。  
  贿赂案件,通常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以及各个方面,社会保障方面,出现权力寻租的现象逐年增加,是我们江苏在办案的一个特点。刚才讲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从源头治理的要求来讲,这方面提到了一个更重要的位置。我们为什么要专项打击行贿犯罪,这方面行贿犯罪的上升,也是符合我们办案的规律。 
  刚才讲到了一些案件公开,确实在发展的过程当中,现在来看,我们所有的重大案件在第一时间,办理的时候,采取措施的时候都会向各界公布,我们现在要加强的,就是我们后续的跟进,案件的办理,这方面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同样这个方面,还需要各界媒体的理解,因为职务犯罪有它的特殊性,当前的情况,它的作案的手段的多样和隐蔽,给我们带来查案的难度,因此我们在宣传方面,对于一些具体的一些情节及手段的宣传上,肯定会有一些(隐蔽),不全部公开,这方面也需要大家理解。
  新浪江苏网友提问:
  关于文化下乡宣传的,特别苏北农村的文化工作,就想问一下省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马宁,咱们江苏针对文化下乡的工作有什么具体的一个情况?想请您介绍一下。
  马宁:
  江苏的文化下乡,主要是这么几种情况:一是,原来我们搞了一个工程,三送工程,送电影、送图书,送书下乡,后来广电职能调整,电影这一块划到广电局去了,我们把送电影改成送展览,就是我们省文化厅送文化下乡的一个最主要的工程,这是一种形式。每年财政是给予2千多万来做这个事。第二种形式,由我们文化厅提出要求,由各市、各县,按照文化厅的做法,把广大农民兄弟需要的一些文化,送给农村。第三个,就是我们依托公共文化服务的网络,特别是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在公共文化服务的这个体系当中,有内容上的要求,有标准文化站的建设,也对他们活动内容提出一些要求。通过这几种形式,把文化送到公民当中,当然这里面也有问题,由于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文化设施相对比较健全,文化下乡工作比较到位,有一些地方,经济条件比较薄弱,基础设施没那么好,活动也不那么正常,经费也不能完全保证,这些地方,送文化活动可能就不那么到位,会产生一些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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