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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守护鱼米之乡天然底色 太湖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2019-10-28 16:21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唐姝

  天堂之美,在于太湖美。太湖之美,美在太湖水。作为我国第三大淡水湖,太湖拥有405公里长的湖岸线,流域地跨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 10%左右。2007年蓝藻危机暴发,太湖水环境整治引起全国重视,江苏开始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太。

  截至2018年,太湖湖体水质从2007年的Ⅴ类改善为Ⅳ类,总氮浓度近30年来首次达到Ⅳ类标准,连续11年实现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治太工作取得成效。日前,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跟随“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实地探访太湖治理情况。

图位于宜兴市丁蜀镇的莲花荡农场 (宜兴人大办工供图)

  科技加持,综合系统治太

  太湖不仅是重要的水源地,也是我国人口密度最大、城镇化程度最高、工农业生产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在全国五大淡水湖中,污染成因最为复杂,治理难度也最大。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数据显示:今年 1~8 月,太湖流域水质继续保持稳中趋好态势,湖体均水质为IV类,15 条入湖河流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而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基于江苏省在太湖流域重点地区人口、GDP 较2007年分别增长 8%和 225%的背景。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费志良认为这得益于科学治太、精准治污的坚持。

  在苏州市吴江区的东太湖区域,记者看到卫星遥感、自动监测、人工巡测、无人机查看等一张“天地一体”的监测预警网络可24小时监测太湖的水质变化。据全国人大代表崔根良介绍,自己的公司与河海大学、同济大学共同开发研制,在太湖试点光纤感知监测网。这个被誉为新一代的“水环境监测网”系统融合运用了物联网、大数据分析、海洋观测网等技术,为国内首创,可实现对水生态系统的实时动态监测。

  而位于宜兴丁蜀镇的莲花荡农场的生态转型则可以看作是从被动治理到主动治理、铁腕治太转向科学治太的一个缩影。莲花荡位于入太湖河流乌溪港的上游,2011年开始流转鱼塘、复垦耕地,2017年3月与江苏移动、中国农业大学合作引进物联网技术,打造“智慧农业小镇”。

  如今的稻香鸭肥,田园风光让人很难想到这曾经是一片烂泥塘。“以前的莲花荡可不是现在这样,周围都是围网养殖、鱼塘和养殖场,环境脏乱。”丁蜀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李天涛告诉记者,“现在我们不仅有智能灌溉沟渠,还运用物联网技术实行精准施肥,减量化施肥,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通过实施智慧种植,莲花荡农场已建成绿色、有机水稻田5000亩,水质已从劣Ⅴ类转为Ⅲ类。“我们的‘莲花荡’牌大米连续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有机食品金奖,销售价格达到40元/公斤,成为一块金字招牌。”李天涛说。

  生态旅游,发展特色农业

  促进开发利用环太湖生态景观资源,打造环太湖世界级旅游品牌,对引导和支撑环太湖地区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起到了重要作用。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宋玉波表示,2017年编制完成的《江苏省城乡空间特色战略规划》明确环太湖区域突出“平山远水”的生态景观,为改善环太湖生态环境。

  因范蠡而闻名的的无锡蠡湖曾一度成为太湖水污染的重灾区,水质常年处于劣V类。2002年,无锡市对蠡湖先后实施了生态清淤、污水截流、退渔还湖、动力换水、生态修复、湖岸整治和环湖林带建设“六大工程”,并总结出“蠡湖经验”在全国推广。如今,蠡湖9.1平方公里的水域波光潋滟,配套相应的文化经典和主题公园,吸引不少市民来此游玩。2013、2014连续两年被评为国家湿地公园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从废弃矿山到盆景一条街,从过去的卖石头到现在的卖风景,江苏宜兴张阳村走出了一条现代农业与旅游相结合的特色产业。从2000年全村开展大规模矿山禁采整治行动开始,大力发展以花卉苗木为主导的品牌农业,推进生态旅游与民俗旅游、休闲旅游深度融合。张阳村党总支书记李上彬介绍道:“全村现有农家乐民居民宿等70余家,旅游综合收入达9000余万元,苗木等特色种植销售收入1.3亿元左右。村民收入不断提高,去年人均年收入达3.87万元。”

  据宋玉波透露,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以来,环太湖地区多渠道投入资金约20亿元,一些重点区域如太湖景区以及无锡、常州、苏州等城市周边的矿山地质环境有了极大改善。

  立法护航,治水进入攻坚期

  “坚持立法优先,以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长江水环境。”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张弛表示,历年来江苏共制定71部生态文明类地方性法规。

  2004年,首开我国大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之先河,率先制定了《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第三次修正)。提出“先规划、后开发,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三先三后的原则,成为我国流域污染防治立法的新“亮点”。

  在2007年发生蓝藻暴发事件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对1996年制定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修法程序,“按照标准最严格、手段最严厉、监控最严密的要求,修订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行业排放标准,收严总氮、总磷排放限值。”张弛说。

  同时,江苏还在全国首次将河长制写入地方性法规,落实河道管理保护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明确了河长制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等主要内容。

  此外,推行经济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生态补偿立法。其中,苏州于2014年在全国率先制定颁布《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将全市165个湿地村、64个水源地村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截至2017年底,8年来全市累计投入生态补偿资金超过80亿元。

  然而,太湖水环境虽然得到改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治水进入爬坡过坎的攻坚阶段。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费志良表示:“目前,流域产业结构仍然偏重, 污染排放总量依然超过环境容量。水质改善的‘边际效应’日益凸显,尤其是总磷问题已成为制约流域水质改善的最大‘短板’。太湖‘藻型生境’尚未根本改变如遇合适的水文气象条件,太湖暴发大面积蓝藻,甚至引发湖泛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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