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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网:良法引善治:江苏水体保护立法的探索与实践
2019-10-28 16:26  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张钰钗

  “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长江是中华文明的摇篮,也是中华儿女的母亲河。但近年来,长江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重现长江清水绿岸成为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了长江保护立法进程。今年6月,栗战书委员长在江苏主持召开长江保护法立法座谈会,指出要“形成长江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用法律武器保护长江母亲河”。目前,全国人大环资委正牵头起草长江保护法,计划在年底之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江苏省自2014年来就积极推进长江保护立法工作,多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立法议案,也是较早制订大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条例的省份,先后出台了《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9月20-2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来到江苏,关注江苏在水体保护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把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栗战书委员长在长江保护法立法座谈会上说:“我们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千万不能让‘母亲’再受伤受害、流血流泪。”江苏通过立法,对长江干流水体以及沿江地区对长江干流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长江生态功能的保护和修复,采取建设生态保护带、生态隔离带等保护措施,维护长江生态安全。对已经遭受污染和破坏的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生态修复。”

  苏州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是江苏修复水体生态环境的重点工程之一。原来的东太湖存在大量围垦、过度围养的问题,湖面被占据,水流速下降,湖底的淤泥堆积,正常水深只有1.2米,等同于游泳池浅水区的水深。

  据吴江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地陆续完成了围网拆除5.9万亩,退垦37940亩,疏浚主洪道6.855km,生态清淤15.75km2,还对大堤沿线200~500m退垦还湖区进行了生态修复。现在东太湖已经成为了当地的休闲旅游区,湖区水光荡漾、烟波浩渺,广阔的芦苇荡随微风摇曳,岸边的木栈道上有锻炼的居民,也有慕名而来的游客,重现了“帆影浮天际,波光碧水濛”的太湖美景。

  在无锡市贡湖湾湿地保护区内,一片水上森林引人注目。当地项目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从前这一片区域全是鱼塘和工厂,环境很差。我们开始建设后关停了2819家企业,退渔还水1937亩,现在水质常年维持在三到四类”。如今,水杉和鸢尾在这片湿地里交错分布,形成了一片绿植与湖水相映成景的画卷,“很多候鸟还会成群结队来过冬呢,环境变好了以后,还经常能看到白鹭在水边嬉戏”。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发出号召,“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为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中国城镇化立下了蓝图。江苏作为典型的江南水乡,河渠纵横,水网稠密,建设美丽乡村,水污染防治是重中之重。《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太湖流域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应当逐步覆盖城镇周边村庄;规模较大的村庄应当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农户的生活污水应当采取措施收集,推广应用净化沼气池、人工湿地等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进行处理。”

  在苏州市吴中区的柳舍村,一湾碧水流淌而过,在白墙灰瓦的村落里蜿蜒。一位村民撑着竹篙在河边散步,他告诉记者,“我从小就在这长大,这些年水明显变清啦,原来河里有垃圾还有很多螺蛳,现在垃圾不见了,螺蛳也没了。”

  据了解,为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保护太湖不受污染,柳舍村自2016年全面启动了农村污水治理,投入1000多万元,建设了污水主管网8.23公里,将262户农户的生活污水纳管收集。

  为了保护水源地,像柳舍村这样太湖水源地附近的村落,都没有发展乡镇企业。“所以这里的老百姓也做出了贡献,村级收入低,也减少了他们的收入来源”,苏州市人大代表朱艳说,“因此我们提出生态补偿机制,也得到了人大的采纳,这样的机制能补充村落的资金来源,譬如柳舍村一年能得到大约100万元的补偿。”

  通过污水处理和水源地保护,柳舍村逐渐形成了民宿产业集群,十八舍、童函书局、柳岸花田等各具特色的网红小店相继入驻,成为休闲旅游度假村。“是这里的环境把我吸引过来”,童函书局店长告诉记者,“在柳舍村里开书店,日均营业额在2000-3000元,更重要的是这里美丽又悠闲,让我也过上了期待的生活。”

  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环保工作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一个战略性的系统化环境治理方案。需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促进企业升级改造。为了适应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2018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重要修正,江苏人大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张弛表示,“我们通过设立减量替代制度,推动太湖流域产业转型,为绿色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

  条例实施以来,江苏太湖流域共关闭3000多家化工生产企业。苏州工业园区以“污染综合预防、资源能源利用最大化和污染物排放最小化”为目标,规划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成了以“污水处理——污泥处置/餐厨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热点联产/沼气利用”为核心的循环产业链。

  “我们通过产业协同,实现循环利用”,苏州工业园区中法环境技术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园区的污水进入污水厂产生湿污泥,在污泥干化厂加工后变成干污泥和热水,这些副产品进入热电厂与煤混合用作燃料,实现了生产环节的闭环,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据了解,该项目每年可以消除园区内湿污泥108000吨,节约标煤12000吨,节约脱盐水76000吨,产生了很大的环保效益。

  如何平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调动起企业绿色发展的积极性,是确保产业结构平稳升级的一个重要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赵伟告诉记者,“对于生产废物的处理,我们企业确实需要承担责任,但是也希望能在立法上对企业自身的责任进行界定,并对企业的环保设施投入发放一定的绿化补贴。”

  由于企业本身有经济效益的考量,有生存和利润的压力,所以在产业升级过程中也渴望政府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怎么使高质量发展和环保意识转型提升并行,也应该是立法中需要考虑的”,赵伟说,“长江保护法给长江流域提供了法制保障,也就是为我们的发展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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