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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启动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2022-08-26 18:50  来源:环资城建委  作者:王燕  摄影:于同化

8月2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费高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费高云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长江大保护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省政府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严格落实“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持续推动传统行业、沿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全力推动长江经济带江苏段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马秋林指出,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江河流域专门法律,不仅关系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他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长江保护的法定职责。要紧扣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相关管理机制建立和法律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法律配套规定的制定修改情况、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努力使执法检查过程成为普法宣传的过程;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挥人大代表察民情、汇民意、聚民智的积极作用,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汪泉主持会议,副秘书长袁功民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和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的相关情况。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了书面材料。

此次执法检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将于9月底前结束。会后,执法检查组将赴无锡、常州、苏州、镇江4个设区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南京、南通、扬州、泰州4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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