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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第二十次主任会议
2023-12-15 17:22  来源:办公厅  作者:苏仁轩  摄影:曹伟

12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考察上海盐城和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精神,研究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信长星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主持会议,副主任魏国强、曲福田、周广智、张宝娟和秘书长陈建刚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定向定调,也为各级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划推进明年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站位、把准定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始终把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聚焦中央部署和省委安排谋划好明年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上下联动,推动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增强能力、锤炼作风,持续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会议指出,今年是江苏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一次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两次亲临江苏考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战略指引、注入强劲动力。我们要深刻感悟总书记对江苏人民的关怀厚爱、对江苏发展的深切期望,牢记殷殷嘱托,以学习实践活动为载体激励担当作为;牢记人民至上,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指引依法履职尽责;牢记“国之大者”,以长三角区域人大工作协作为抓手助力国家战略实施,以实际成效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提供根本政治制度保障。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履行宪法使命,坚持依宪立法依法立法,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宪法宣传教育,不断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向深入。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研究审定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对省政府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编排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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