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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数字经济立法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解读
2022-06-16 14:10  来源:法工委  作者:吴岱 俞露

2022年5月31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和服务数字化、数据利用和保护、保障和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建设数字经济强省,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为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了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特色和亮点?特邀几位参与条例制定的嘉宾为您作全方位的解读。

特邀嘉宾:

吕小鹏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夏正芳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高 清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在全球新一轮数字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提升新经济竞争力的共同选择。我们了解到,《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增列的立法正式项目,请问出于什么考虑?

吕小鹏:江苏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压舱石,要把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作为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通过数字经济促进地方立法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且迫切。首先,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江苏作为数字经济大省,地方立法工作要紧紧跟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数字经济发展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数字经济发展决策部署,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江苏经验。其次,制定条例是促进我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现实需求。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指出,“坚持把数字经济作为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也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因此,有必要将我省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上升为法规制度。最后,制定条例是破解数字经济发展痛点难点问题的迫切需要。我省数字经济在做强做优方面还存在诸多痛点难点问题,尤其在数字技术创新驱动、龙头企业培育壮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兄弟省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有必要通过立法加强数字经济制度供给,研究并力求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努力适应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加快突破数字关键核心技术,是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根基。请问条例在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做了哪些规定?

夏正芳: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对数字技术创新作了如下规定:一是明确重点方向,建立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机制,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聚焦传感器、量子信息、网络通信等重点领域,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突破高端芯片、工业软件、核心算法等关键核心技术。二是推动平台建设,围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推动建设国家和省级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三是完善创新机制,推进产业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推动数字技术融合创新,引导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数字经济产学研合作,推动获取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四是强化制度保障,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通过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采用发放科技创新券等方式购买科技服务,支持数字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应用推广。

数字基础设施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全面发展的必要物质基础和关键支撑。条例对此做了哪些规定?

高清:条例要求坚持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原则,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规定:一是明确省工业和信息化、通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二是完善通信网络、算力等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信息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一体化,推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与铁路、城市轨道等基础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共商共建共享共维,推动数据中心规模化、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发展。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泛在互联、智能感知的物联网,推进基础设施、城乡治理等领域感知系统的建设应用、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推动发展智能交通,加快国家级和省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扩大车联网覆盖范围。四是在数字经济重点方向布局未来网络试验设施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平台、自主安全可控的区块链底层平台和重点领域大数据训练平台等。五是统筹推进能源、城乡建设、物流、教育、医疗健康、文化等领域的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建立健全跨行业基础设施协同推进机制。

数字产业的质量和规模是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条例对数字产业化发展作出哪些规定?

吕小鹏:为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条例作出如下规定:一是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球数字经济的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本省数字产业发展水平和各地区禀赋差异,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发展。二是要求在集成电路、物联网等特色优势领域,加快重大项目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配套、骨干龙头企业培育,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高地。三是统筹规划软件发展,提升自主可控关键软件和创新应用软件供给能力,推动软件产业集群建设,培育软件名城和软件名园,构建安全可控、开放协同的现代软件产业体系。四是鼓励企业平台化发展,支持和培育平台经济重点企业,发展数字文化产业。五是培育多层次、递进式的数字产业企业梯队,形成大中小企业相互协同、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产业数字化是江苏数字经济的主航道,我省深厚的制造业基础更是数字化最好的应用土壤,可以重点谈谈制造业数字化方面的规定吗?

夏正芳:条例结合我省制造业强省实际,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转型慢、质量不高等问题,着重对制造业数字化作出规定:一是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推广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共享制造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实现工业生产模式变革;二是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打造供应链数字化协作平台,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供需数据对接和协同生产,支持组建数字化转型联盟,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三是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运用高适配、快部署、易运维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降低中小企业的工业互联网使用成本,普及应用工业互联网。四是强化硬件供给和软件支撑,支持装备制造企业研制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数字化装备,支持软件企业、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围绕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开展联合攻关;五是建立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多要素支撑的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围绕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诊断咨询、应用培训、测试评估等服务,支持建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重点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和低成本、轻量化、模块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

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保障。条例在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与服务能力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吕小鹏:“治理和服务数字化”一章是在二审过程中专门增加的,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发挥数字化在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职能的支撑作用,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二是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一件事、社会治理一类事、政务运行一体事三大领域清单改革,实现利企便民高频服务“一网通办”。三是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融合发展,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乡镇、村居延伸,打通治理和服务数字化“最后一公里”,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四是加快社会服务优化升级,推进文化教育、医疗健康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强化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社会服务供需对接,提升服务资源配置效率和共享水平。五是关注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按照优化传统服务与创新数字服务并行的原则,制定完善相关措施,保障和改善其基本服务需求和服务体验。

数据资源是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条例在加强数据利用和保护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夏正芳:条例第七章着重强调了数据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一是加强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加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统筹建立公共数据开发范围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公共数据应当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采取产业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引入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等组织、个人有序开放自有数据资源;对数据开展分级分类管理。二是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模式和运营机制,支持和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在农业、工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开发利用,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依法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提升数据治理能力。三是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发展数据运营机构、数据经纪人,可依法设立数据交易场所,规范数据交易行为;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壮大数据服务产业。四是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定重要数据目录,进行重点保护,依法保护组织、个人与数据有关的合法权益。

我省已成立数字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条例也明确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拟定促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将如何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动条例落实?

高清:一要抓好条例的宣贯工作。配合省人大、会同省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开展宣贯和解读,通过条例宣贯,着力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数字经济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推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执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要聚焦条例的落地实施。条例对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我们要将条例的实施与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与数字江苏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细化落实举措。三要强化保障和监督举措。按照条例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资金支持的要求,我省正在推动设立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工作,正加快制定出台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实施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动态跟踪监测,有效加强对部门和地方的督促引导,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为推进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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