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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提高政府决策质效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决定》解读
2022-10-11 10:31  来源:法工委  作者:王梓涵

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决定》,在全国省级层面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同级人大报告。为准确理解如何有效实施决定,推动决定更好地贯彻落实,现就决定出台的背景意义、思路要求、亮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制定背景和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2017年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也于2017年3月出台实施办法,对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作出具体规定。2021年11月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以及2022年4月省委实施意见,也对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就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作出专门决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推动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落地落实,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证党中央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

在决定草案起草过程中,起草工作组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正确方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政治性很强的重要工作,涉及人大监督权和政府决策权的正确有效行使,必须坚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推进,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合理界定范围,稳步有序推进。政府重大决策范围广、事项多、时效性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必须明确事项范围,突出重大决策中的重点事项,通过协商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予以落实。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政府重大决策有严格的程序要求,人大行使监督权也必须依程序进行。开展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必须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政府重大决策程序,必须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充分发挥常委会会议审议作用,以健全完备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主要内容和亮点特色

决定共十条,主要规范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报告原则要求。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依法规范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明确要求开展这项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突出重点。

二是确定报告事项范围。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确定了重大决策报告事项的范围:主要包括制定有关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同时,要求做好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范围的衔接。

三是明确项目确定程序。为进一步增强报告工作的计划性,便于实践操作,规定省政府办公厅每年年底研究提出下一年度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拟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建议项目,征求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意见并报省政府审定后,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报送的建议项目,结合各方面意见建议,研究提出项目安排,按照规定报请省委同意后,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此外,还对已经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的调整和临时增加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是做好会前准备工作。规定省政府明确的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重大决策程序,并在决策草案提交省政府讨论前,征求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意见。要求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提前介入,了解决策草案起草情况,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向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明确省政府应当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的十日前,报送重大决策草案的有关材料。规定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重大决策事项报告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审议、审查,提出意见。

五是明确报告审议要求。决定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重大决策事项报告时,省政府负责人或者受省政府委托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作说明,有关部门、单位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规定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及时汇总整理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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