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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法善治铺展振兴画卷
2022-07-28 20:26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任梦琪

江南鱼米之乡,自古以来就是世人心目中的富硕之地、诗和远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近年来,江苏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工作推进措施,着力守底线、补短板、扬优势,“三农”工作呈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良好发展态势。但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存在,乡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及人才短缺等问题仍然突出。

为进一步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了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富成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为从法规制度层面搭建我省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打造乡村振兴的江苏样板,以法治护航让农民挑上“金扁担”,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

透过条例草案,一条重塑城乡关系、促进融合发展的振兴之路正逐步清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条例草案把县域发展作为城乡融合发展切入点,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把公共服务作为城乡融合发展连接点,明确应当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加强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把改革赋能作为城乡融合发展承接点,推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常住人口社区化管理体制,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在城镇自愿落户。

透过条例草案,一条抓稳粮食安全、保障有效供给的振兴之路正逐步清晰。悠悠万事,吃饭为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条例草案突出保住“命根子”,严格管控基本农田“非粮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牵稳“牛鼻子”,坚持良种先行,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支持农机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突出探索“新模式”,促进耕地实现流转、规模经营,推动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

透过条例草案,一条彰显乡村之美、铸就文明之魂的振兴之路正逐步清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条例草案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乡村环境监测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让绿色成为江苏乡村的美丽底色。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同时,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落实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使用和管理机制,依法有序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推进乡村治理创新和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踏上乡村振兴法治化新征程,以良法善治守护希望的田野,定能为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描绘新时代鱼米之乡繁荣向好的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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