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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视角看医保——用法治勾勒更有质感的民生愿景
2022-11-22 20:16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顾燕嫣

11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江苏省医保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迎来了二审,明年初还将提交省人代会审议通过。据了解,不久前举行的立法民意征集中,有近5000人次关注,2045人参与填写调查问卷表达意见,提出1681条文字建议。医保立法被高频关注的背后,折射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为民的民生温度,彰显的是人民群众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迫切期盼。

更加聚焦解决医保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积极推动人民群众在高质量发展中享有高品质医疗保障,这是医疗保障立法的应有之义。

医疗保障条例是综合性法规,不是“小切口”立法,也不是“小快灵”立法,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是其基础性、总领性、关键性的内容,重点体现在三方面:

在目标上注重立足“普惠式改革”。人民医保为人民,医疗保障要努力从确保医保基金不穿底,转向确保患者及其家庭的医疗费用不破顶,立足国情省情逐步实现对临床急需的心理服务、长期照护服务的“无死角保障”,探索商业保险和慈善捐赠等广泛参与的“多层次保障”。这次草案修改稿新增“县级地方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手续,科学进行评估论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及增加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这方面的考量。

在路径上加快推进“闭环式改革”。医保改革不仅要勇于办好事,更要善于把好事办好,关键在于医保治理能力和基础支撑能力的双提升。此次草案修改稿更多从医保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创新、经办管理改善、相关领域(特别是医药服务供给侧)配套改革等方面和环节入手和推进,增加了“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异地就医公共服务及开展互联网医药服务”等相关规定,通过立法着力推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在效果上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从实践层面看,医保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聚焦在医保端平衡药品控费“节流”与基金增收“开源”的关系、“短期”基金安全与“长期”健康效益的关系;从制度层面看,还需向前一步、深挖根源完成两项重要使命,即:推进既有制度的成熟定型及守正基础上的再创新。医保改革越深化,面临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治理性矛盾和问题越复杂越艰巨,更需在立法过程中坚持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战略思维,善于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好的医保制度设计经得起风雨考验,可以在应对未来各种外部环境,特别是宏观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中,扛得住压力,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广大群众特别是参保患者是医保改革的最终检验者、最高评判者。近距离观察我省医保立法工作,更有助于我们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深刻内涵,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与本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同高质量完成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找准立法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笃行实干,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织牢织密多层次医疗保障网,着力补齐医保领域民生短板,扛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职责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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