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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办好民生实事 监督彰显为民情怀
2023-01-12 22:51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高长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民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突出履职效能

开展工作评议,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形式,是服务发展大局、支持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有效途径。工作评议不走过场、力求实效。要切实做好前期调研,既全面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又有所侧重,聚焦民生,体察民情、倾听民声;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短板,迈开步子,沉下身子,在广大群众所盼、所忧、所急中,掌握真实的情况,找准问题的根源;要着力解决问题,加大跟踪督导。人大常委会要对评议中找出的突出问题扭住不放,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整改,通过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继而推动政府部门改进工作;要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构建起多样、畅通、有序的代表参与渠道,调研有代表意见建议、评议有代表提问、跟踪督办有代表参与,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人民至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国运”“抓民生也是抓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是我们做好这次评议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评议民生实事实施情况要遵循“为人民而评”的原则。无论是开展前期调研,还是发表评议意见、进行现场测评,或是事后跟踪督办,都要强化群众意识,站稳人民立场,真正把群众的小事当成我们的大事,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标准,把老百姓的真实感受和诉求传递上来、反映出来,这样才能实现开展工作评议的目的,更好回应群众关切,取得让党委和人民满意的效果。

全力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强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自觉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要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民生实事,建立起群众“点单”、代表“定单”、政府“买单”、人大“验单”的为民实事全新模式,推动政府不断加大民生投入,系统思维、“项目化”推进,逐件解决好民生突出问题,兜牢民生底线。聚力老年人、就业人、残疾人和幼儿等重点人群,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快实施积极的人口发展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用心用情解决好“一老一幼”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久久为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高品质生活、在共同奋斗中促进共同富裕,更高水平实现民生“七有”,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作者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扬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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