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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不松劲
2019-04-11 09:08:00  来源:环资城建委

  2018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这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的首个重大事项决定,也是引领江苏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又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性文件。《决议》紧紧围绕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全省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严格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 

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江苏自古以来就是鱼米之乡,自然风光秀美,生态环境宜居。然而,多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资源和环境压力日益加剧,产业结构偏重、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环境容量超载、生态成本透支已成为我省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制约。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既定目标,任务艰巨而紧迫。《决议》要求,全省各级国家机关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各级人民政府要从影响环境质量、存在环境风险、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方面,列出20182020年本地区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向社会公示。省人民政府要在每年一季度,把上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当年突出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治目标和措施,作为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专门就《清单》问题整改明确提出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坚决彻底抓好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攻坚,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一事一策”,切实防止“一律化”“一刀切”,确保污染防治目标如期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省人大常委会的这份《决议》得到了省政府及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经过认真梳理,省政府编制了《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内容涉及水气土污染治理、化工产业整治、环境基础设施等诸多方面,共7大类95个突出环境问题。13个设区市也全部按时完成本地区《清单》的编制和公示工作。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一致认为,《清单》建立起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所列问题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针对性,重点突出,责任明确,体现了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较好把握了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关系,表明了全省上下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必将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强化责任担当,凝聚治污攻坚合力

  省人大常委会陈震宁常务副主任高度重视《决议》的贯彻落实工作,多次到基层调研,听取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邢春宁副主任主持召开《决议》贯彻落实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率队赴省生态环境厅走访调研,就《决议》的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决议》强调,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和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更扎实的举措和作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具体指导下,各市人大常委会都把《决议》的贯彻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专门组织学习,及时传达《决议》精神,凝聚共识,明确责任。制定出台贯彻《决议》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制定本地区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同时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地方立法的优先领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饮用水源地安全、长江岸线保护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各地还对照上位法及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8件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江苏省环境监测条例》等3生态环境法规已列入《江苏省2018—2023立法规划》。 

  在《决议》的强力推动下,各地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延伸了环境报告制度。其中,宜兴、东台市以《环保法》为依据,探索开展了乡镇人大听取同级政府年度环境状况报告试点工作。各地还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积极开展以水、气为重点的执法检查,依法加大环保监督力度,使得人大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治污攻坚成效明显,《决议》要求得到逐步落实

  20193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的第4次“年检”。委员们在审议中充分肯定了省政府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认为报告时间虽然提前、内容增加,但反映问题客观全面,后续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2018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局之年,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制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设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组织实施9100多项重点治污工程,出台空气、断面水质强制减排方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污染防治攻坚战得到有力推进;持续调整优化能源、产业、运输、用地“四大结构”,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引导能源消费转型升级,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扎实开展“减化”专项行动,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细则,开展沿江八市“共抓大保护”交叉互查、辐射安全综合检查等10余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辉丰案”“灌河口案”等大案要案,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持续加强,较好地实现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推进。 

  省政府报告显示,2018年我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可控。其中,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8%104个国考断面优Ⅲ比例68.3%,同比上升7.7个百分点;380个省考断面优Ⅲ比例74.2%,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总体来看,我省生态环境状况处于良好状态,PM2.5浓度、国考断面水质、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实现了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推进的“双赢”。 

  按照《决议》要求,今年报告中增加了有关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相关内容。其中,2018年底应完成整改的14个突出环境问题目前已完成13个,还有1个问题正抓紧整改。《决议》已成为全省打赢治污攻坚的制度保障。 

增强忧患意识 将治污攻坚进行到底

  在审议中委员们一致认为,当前我省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仍然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是实现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一道必须跨越的门槛。“成绩不少,问题仍多,生态环境保护任重而道远。”莫宗通委员如是说。 

  “江苏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在长三角地区处于‘洼地’,这个事实令人吃惊、让人警醒。”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朱有华提出要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忧患意识,他希望“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产业布局优化调整、高度重视环保安全风险评估。” 

  秦景安委员对此也有相同看法,他指出,江苏化工企业数量庞大,在沿海、沿江、沿湖集聚,暴露出不少生态环境问题。他建议,“要加大对列入清单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问题实实在在得到解决,并向社会公开结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决议》已经发布,《清单》全部公示,污染防治攻坚一直都在路上。“水韵江苏”,一直是我省的一张靓丽名片。做好水的文章,是我省环保工作的一个重头戏。今年江苏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省市县也将联动开展该项工作。委员们一致表示,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精心做好迎检迎查工作。要召开专题传达部署会,制定详实迎检方案,编制水环境专项突出问题清单,建立明确责任分工体系,成立得力高效工作班子,合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把美丽江苏进行到底,奋力推动我省污染防治攻坚再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强学民 邱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