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网 > 执法检查专题 > 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 媒体关注 > 正文
江苏新闻广播:江苏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查常州 散乱污企业“闭门不见” 居民现场举报
2019-05-11 09:11:00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5月8日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带领检查组,赴常州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实地检查特别是随机检查中,发现少数部门法定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法律制度执行不落地、居民现场举报执法不作为等问题。
  河道淤塞得看不到流动的水面,河堤上是违规建设的固体废物堆场,废碎玻璃、不知名的白色残渣到处都是,附近还有一家汽车修理厂、一家废油回收公司,而地面上随处可见油渍等,来到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北的上湾浜河道,检查组工作人员都觉得“震惊”:连院子里养的鹅都是黑乎乎的,全身油渍!而工作人员试图敲开院墙门,找到相关负责人时,一直无人出面:“这是一个河道的断头浜,一个支浜,这个边上没人管这个事情的话,有些工业固废、一般固废就堆上来了,这个是典型的散乱污,如果有真正的河长把它管控到位,他会询问。”
  据常州市政府在汇报中反映,目前常州仍有670家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未取缔或整治到位,还存在取缔后的场地有新“散乱污”企业进驻或死灰复燃现场。
  而同样在遥观镇北,有一条全长约1公里的东风河,一侧为居民居住区,一侧为工业集中区,检查组来到时,有居民正在黑得发臭的水面上清洗动物内脏,她反映说,这里白天看上去已经好很多,一到晚上就有大量的黑水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黑的有点臭。
  检查组发现,河道边上正有一家工厂,但大门紧闭。根据当地的公司注册情况,附近有依兰都染整、大润毛纺、前杨污水处理厂等。检查组立即要求当地相关部门查清是否有“偷排”问题。
  就在检查组准备离开时,附近袁家塘的居民拉住了工作人员,现场举报家门口的河道,“实在太臭,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此前多次反映都没有改善。检查组立刻前往,发现河道虽然在去年就已经建有截污池,但没有实际运转,生活垃圾、污水等都流入了河道。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应对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进行查处。曲福田在执法检查反馈会上希望当地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此次执法检查围绕2017年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展开,检查组走企入户检查时却发现,法律修正的重要精神有的未及时落地。在武进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园区内30多家印染企业的工业废水接管在这,检查组发现,公司对进水水质没有监测,出水检测的参数不全,比如针对纺织印染行业的锑浓度要求,就没有:“按照国家要求,印染行业虽然不直接外排,就是间接排放到污水处理厂,也有排放标准。这个污水处理厂接收来水也有一定的标准要求的,但是目前它对于来水的检测的指标很有限,不能全部涵盖我们标准上要求的这些参数。”
  而对常州印染、电镀等行业企业的检查,让检查组有了进一步思考。如检查组在罗溪镇检查了多家小电镀企业,发现电镀污泥没有分区、混杂堆放等问题。附近一处雨水总管排水口现场取样检测显示,总镍浓度异常偏高,疑有雨污混排或工业废水超标排放。法律一直严控电镀企业新改扩建,现在看,通过立法将类似小散污染企业集聚起来,形成产业规模,有利于统筹做好污染整治工作。
  国家层面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主要针对全国范围内共性问题作出的普适性规范,还需各地结合实际,对上位法进行细化具体化。“此次既要检查法定职责的落实,还要发现有没落实的,为未来修法立法提供依据。”曲福田表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省市人大要把立法资源更多向生态文明建设倾斜。
  结合实践,常州方面也建议对水污染防治法作细化或修订。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对水体污染严重”概念较为抽象,建议进一步明确。她还提出,水污染防治法对城镇水污染防治的规定,主要针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没有对雨污混接行为设立相应条款,实践中城中村、老小区雨污串流是造成城(镇)区河道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建议增加相关内容,以提高这方面管理效力。
作者:丁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