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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
2019-05-05 14:27: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近年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扎实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环保优先、铁腕治污、科学治水”的原则,各地不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年均增长超过50万立方米/日。截至2018年底,全省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783座,累计建成污水主干管网约53000公里,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1700万立方米/日;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6%,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7%;县级以上城市和太湖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尾水再生利用率达15.6%以上;全省共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142座,总处理处置能力约18500吨/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全省累计12000多个村庄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46个试点县(市、区)完成了9000多个村庄,无锡市、苏州市基本实现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二)全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省13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305条,总长度约660公里,累计完成投资约55亿元,完成河道清淤疏浚1200余万立方米,排查、整治、改造河道两侧排放口约3000个,敷设截污管道约380公里,实施片区整治500余万平方米,建设改造沿岸绿化和滨水空间200余万平方米,治理效果得到老百姓的广泛认可。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规划引领,不断强化行业顶层设计。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紧紧围绕污染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主线,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十三五”规划》、《通榆河沿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规划》、《江苏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江苏省太湖流域撤并乡镇集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加强重点流域和污水处理“补短板”的规划引导。同时,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黑臭水体整治达标率纳入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促使全省各地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二)坚持厂网一体,加快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一是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运行。针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而不运、运而不足”的问题,以宿迁、连云港部分县(区)为重点,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按照 “城旁接管、就近联建、独建补全”的原则,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目标;在推进全运行方面,鼓励各地建立“四统一”工作模式,并设立省级专项资金,以县(市、区)为单元,全域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运行。二是探索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在全省选择苏州、常州、昆山等6个城市,开展污水管网调查评估,运用新技术查找污水管网中的错接、混接、乱接等问题,并开展修复工作,加快雨污分流和排水达标区建设,逐步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三是推进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建设。研究制定《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坚持泥水并重,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水平,指导各地尽可能选择低碳、绿色、永久性的处理处置方式。
  (三)坚持建管并重,不断优化设施运营监管。按照《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71号令),定期组织专家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系统分析主要问题并限期整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完成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快省级监管平台建设及考核体系建设,建立省、市两级监测体系,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制度和水质监控等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技术指导,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四)坚持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充分利用黑臭水体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提请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和《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整治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城市黑臭水体“一对一”对口指导工作制度,成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顾问组,委托技术单位每月对各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委托第三方单位定期开展调查和水质检测,就发现的问题实施“即检查、即通报、即督办、即整改”。在2018年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的专项督查中,督查组对江苏形成的较为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督查考核体系、长效管理体系予以充分肯定。
  三、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城镇污水处理方面。长期以来“重地上、轻地下”造成城市地下污水管网薄弱,不同年代建成的管网不配套,存在大量的错接、混接、乱接现象,排水户管理还不规范,尤其是老旧小区和五小行业的污水排放行为依然比较随意,加上我省地下水位高,地下水、河水渗入污水系统,导致部分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污染削减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任重道远。部分地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分别由不同部门在不同年代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尚待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现有简易式生态处理装置亟需改造升级,乡镇污水处理厂全天候运行还面临运行经费短缺、技术力量薄弱、监督考核不健全等问题。城镇排水监管机构和监管能力建设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城镇污水处理厂源头控制不力,化工、电镀等工业废水进入,严重影响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也导致污水厂尾水达标排放的困难。
  (二)黑臭水体整治方面。黑臭水体整治“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国家确定的黑臭水体整治目标过高,与雨污分流改造进程时序不匹配,整治后容易出现返黑返臭现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系统性强,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作为保障,部分黑臭水体整治涉及到房屋征收、拆迁等难题,推进周期长。整治后长效管理措施不到位,市民爱河护河的意识淡薄,蓝线范围内以及河面生活垃圾、污水排放监管不力。由于整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的科学性、系统性不够,难以保证整治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扎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一)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指导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今年计划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60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网1200公里以上。进一步强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推进城镇雨污分流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指导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科学实施新一轮提标,确保按时完成提标工作。
  (二)全力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指导各地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要求,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确保今年底13个设区市和9个太湖流域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落实河湖日常管理和各类治污设施的日常维护单位、经费、制度和责任人,明确绩效考核指标,确保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管护到位。加大生活污水排放的源头管控,加强对小餐饮、洗车场、理发店等排水行为的执法管理,加大乱排乱倒、偷排偷倒行为的整治和处罚力度,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五、相关建议
  建议厘清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厂边界,限期剔除化工、电镀、印染等禁止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尽快研究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的配套经济政策,提高尾水再生利用效率;严格按照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日均值计”(平均值)的规定,提高监督检测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协同和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合监督执法,重点抓好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的污水排放监管,对非法排污行为进行严厉执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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