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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书面汇报
2019-05-05 14:30: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2018年1月1日,《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实施以来,我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为建成“强富美高”新江苏增加“绿色动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
  坚定不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提档升级,积极培育新增长点,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一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宝武梅钢基地等钢铁产能布局调整取得重要进展。积极推进智能制造,大力发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培育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制定高技术发展重点项目计划,实施20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专项工程。二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带动作用。深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未来网络试验设施、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可研报告获国家批复。出台科技体制改革30条和人才10条政策措施,实施“一深化四提升”专项行动,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8万家。率先启动创建专业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全年PCT专利申请量5500件,增长19.8%。三是积极促进新动能加快成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势头良好,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25个,3D打印设备、智能电视、工业机器人快速增长。新增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5家和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4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40家和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31家。四是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扬子江城市群建设,宁镇扬同城化取得新进展。扎实推进江淮生态经济区、沿海经济带、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二)持续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扎实推进《总体方案修编》目标任务。2018年,我省安排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20亿元,其中省级统筹8亿元,切块地方12亿元。流域5市共安排项目153个,项目总投资1145532万元,核定投资额621495万元,对保障我省完成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目标任务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组织开展太湖治理中期评估。为寻求我省太湖治理瓶颈问题的解决路径,力争早日实现太湖治理目标,我委牵头开展了《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3年修编)》(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修编》)中期评估工作。围绕《实施方案修编》确定的太湖治理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以及保障措施,系统评价了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的成效,深入剖析了治太工作所面临的关键性问题,从治理目标、项目及资金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下一阶段治太工作建议。
  三是积极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在梳理太湖流域有关市、县(市、区)申报材料基础上,经国家发改委同意,确定了宜兴市和武进区作为试点地区。针对试点区所面临的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困境、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土地开发利用强度较高以及协同治理机制不健全等相关问题,结合试点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空间分布特征,围绕试点区建设总体目标,提出上游地区强化控源截污,下游汇水区构建河湖生态湿地缓冲区,重点交界断面建立水质协同监测及预警响应机制的上下游协同治理体系。
  (三)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饮用水水源地是保障饮水安全的源头。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省人大《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要求,我委会同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了《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2017年为现状水平年开展了现状调查和评价,分别以2020年、2025年为近期规划水平年和远期规划水平年,因地制宜优化水源布局,统筹城乡供水和水源保护,实现饮用水水源地相对集中、降低风险、便于保护;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管理,强化流域区域、重要河湖水系保护;对饮用水水源地和应急备用水源地周边产业设置、安全状况、保护范围、管理措施、调(输)水工程、量质监测、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了科学规划,为饮用水水水源地布局、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提供依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要求,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攀升。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持续推动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大沿长江、环太湖、沿大运河等重点地区的产业布局调整。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系统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打造一批世界级新兴产业集聚区、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链。扎实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进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用好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落实服务业创新发展江苏行动纲要,制定出台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新一轮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枢纽经济和金融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融资服务,加大降本增效力度,着力营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市场和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二是积极保障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原由我委牵头开展的太湖治理规划编制、资金和项目管理等职能已全部划转至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实施。我委将根据省委印发的部门“三定”方案,切实履行太湖治理职责,积极推进流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着力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全力保障我省完成太湖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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