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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书面汇报
2019-05-05 14:34: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2018年7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省“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设立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和督促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大事项。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指挥部办公室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依法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关于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会议的通知》(苏人传〔2019〕38号)有关要求,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详细对照年度目标和职责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作战指挥体系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的作战指挥体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省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长担任指挥部总指挥,5位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形成了高位推进机制。吴政隆省长主持召开了4次指挥部会议,对重大问题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与“263”办合署办公。全省13个设区市及所有县(市、区)也都相应成立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形成了上下贯通的作战指挥体系,真正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到重要位置,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前线作战力量。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在体制机制上同步考量,保证队伍稳定、人心稳定、制度稳定。省委组织部给予大力支持,协调从省机关工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增加了抽调人员,充实到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三是做好传承发扬,优化工作机制。在总结“263”专项行动形成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围绕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和“263”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结合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和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印发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全面落实成员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四是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估办法。制定了《设区市年度考核办法》《设区市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细则》《设区市年度组织推进情况考核细则》《民意调查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着力做到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责任更清晰,方法更科学,发挥好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
  二、聚焦突出问题,持续发力集中攻坚克难
  一是列出全省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要求,省政府组织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于2018年12月27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清单共列出省级突出环境问题95项。其中,涉水环境问题34项。各设区市、县(市、区)也相应地开展了本地区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编制工作,共列出市级突出环境问题666个,县级突出环境问题2045个。涉水问题包括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达标、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与管网建设、网围养殖、企业非法排放废水、水生态修复、违法违规侵占岸线等方面。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决议要求,坚持把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同环境保护督察、实施三大保卫战和开展“263”专项行动等工作有机衔接、协同推进。同时,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抓住突出环境问题这个“牛鼻子”,严格标准,重点攻坚,一个一个的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各地上报和近期联合检查情况,限期于2018年完成的14个省级突出环境问题,13个已完成整治,还有1个正在走审批流程。二是集中力量抓好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我省沿江开发强度大,超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去年12月,国务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上播放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了我省长江流域存在面源污染、岸线侵占、保护区破坏、化工围江、违规倾倒危废固废和码头运输风险等6方面62个问题。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面查处2016年以来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集中力量整改到位”。我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苏州东太湖4.5万亩网围养殖、3005张养殖证的养殖设施移交接收率100%,对太湖沿岸3公里范围内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镇江全面清理并拆除长江豚类自然保护区内“大江风云景区”等违法建设项目,并对7000亩种植及养殖区开展退耕退渔、生态修复;张家港东沙化工园区整建制关闭,涉及化工企业37家,占地近3000亩,转型高端装备和新材料产业;清理沙钢集团弃置江边的钢渣及各类物料,合计约475.8万吨;撤销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临时岸线许可,全面完成码头设施拆除和生态复绿工作。通过扎实整改,真正整改,实质整改,消除环境隐患,全力保障长江生态安全。三是组织开展全省国省考断面达标和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达标“百日攻坚行动”。2018年l–9月,全省国考断面优Ⅲ比例62.5%,与国家确定的66.3%的年度目标相差3.8个百分点;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达标整治,总体完成率仅为56%,全国排名靠后。省指挥部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地表水国省考断面达标和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达标“百日攻坚行动”,全力以赴完成国考断面优Ⅲ比例和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双达标”。从2018年9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全省上下统一思想,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经过近100天左右时间的奋战,国考断面优Ⅲ比例为68.3%,332个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整治完成,“百日攻坚行动”取得较为圆满的成效。四是开展太湖水环境治理强化督查。2018年3月,与省太湖办、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对太湖流域部分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河流支浜水环境进行专项督查。2018年4月,制作太湖主要入湖河流及其支浜水环境污染情况专题片,并向有关区(市)人民政府交办了24个具体问题。2018年5月,在太湖安全度夏关键时期,对宜兴市太湖蓝藻打捞与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了强化督查,实地查看了小径港等蓝藻集中打捞点、符渎港等藻水分离站、金山环保和三正华禹等蓝藻资源化利用设施。2018年6月,针对无锡滨湖区存在着蓝藻聚集没有及时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打捞区域还存在一些死角等问题,约谈了滨湖区政府、太湖城管委会。2018年7月,太湖湖体及流域总磷指标出现反弹,居高不下,与省生态环境厅、太湖办联合组织对太湖流域重点地区总磷污染物减排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各专项督查中发现的蓝藻集中打捞点、藻水分离站等现场管理不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等问题都进行了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2018年7月底,赴无锡、苏州开展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情况的调研,分析太湖一级保护区建成“无化区”存在的困难及其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及建议。2018年,太湖流域137个重点断面平均水质达标率达92.7%,太湖蓝藻发生情况较为平稳,连续第十一年实现“两个确保”;全年打捞蓝藻182万吨、水草7.2万吨,新增藻泥资源化利用3万余吨。五是聚力攻克全省污水、垃圾等治理设施能力不足的短板问题。2018年8月8日,吴政隆省长主持召开指挥部专题会议,对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能力建设,迅速补齐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短板作出部署。省指挥部办公室三次召开调度督办会,专门下发文件,迅速分解任务,督促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专题会部署的重点任务。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厅、工信厅和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分别围绕污水处理、垃圾处置、船舶污染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制定和修订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江苏省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技术指引(2018版)》《江苏省化工园区“141”环境治本工程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江苏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全省环保基础设施达标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一批标准、规划和相应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环保基础设施达标整治专项行动,截止2018年底,全省共排查整治企业(设施)869家。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441家、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144家。发现325家企业(设施)存在环境问题427个,已完成整治127个。
  三、广泛依靠群众,强化舆论监督压力传导
  一是狠抓媒体曝光。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及时组织媒体曝光。2018年,省市县三级电视台专栏总计播出节目5629期,曝光黑臭水体663条。二是坚持常态化暗访。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把暗访、曝光、查处、问责几种手段结合起来,以上率下,以“打”开路,形成组合拳,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高发频发的势头。三是启动约谈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密度和力度,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地区予以批评并进行公开约谈。2018年10月,对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进度滞后的14个县级责任人进行集中约谈,有效推动了整治进度。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与省纪委监委建立联动机制,构建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用“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的方式,开展全流程、嵌入式监督,让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不打折扣地落到实处,也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2018年,在力行整改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158件,共240人次。五是广泛依靠群众。省市县三级全部设立“263”群众投诉举报热线,受理群众环境投诉,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专门设立微信公众号平台(美苏“263”),加强线上线下互动,鼓励群众利用微信平台举报环境问题,及时组织查处。2018年,全省各级投诉平台共收到群众投诉件5792件,其中有效件5369件,属实4568件,整改到位3721件,正在整改847件,未整改0件,整改完成率81.5%。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六是加强部门联动。省委省政府从省级机关18个部门抽调30名同志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承担好牵头抓总、统筹推进的职能,搭建了部门联动、协同治污的工作平台。组织对“沿江开发强度大,超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2018年1—6月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恶化”“主要入海河流水质劣于Ⅴ类”“太湖氮磷污染排放总量较大”等省级重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进行了符合性、完整性审查,以保证每个整改方案都能达到可执行、可检查、可考核、可追责的要求。审查组由省人大环资城建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代表和相关科研单位、行业协会专家组成,并向省监委发函汇报,省监委常委批示省监委党风室“要密切关注”。这次集中审查,在省人大、高院、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和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特别是强化了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机制,有力推动了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进展,很好地落实了“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的必须管治污”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形成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我们将落实好这次省人大会议精神,全力配合做好迎接全省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全国人大执法检查迎查工作。继续传承发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263”专项行动中形成的优良作风,切实抓好统筹协调,积极履职尽责,全力攻坚克难,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一起努力,确保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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