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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019-04-17 14:29:00  来源:青海人大网

  4月4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张光荣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刘同德作动员部署讲话;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李志勇通报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作说明;省政府副秘书长冯志刚就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发了言。会议听取了西宁市、海东市人民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相关地区和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

  张光荣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污染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是搞好执法检查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干部,关键在认识是否到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统一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从青海的生态地位、从人大职责和人民意愿四个方面来深刻认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

  张光荣强调,要从人大角度推动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要用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监督工作成效。在执法检查中,要突出重点、扭住关键、增强刚性、务求实效,要坚持依法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广听意见、坚持推动整改,在监督中体现理解支持,要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探索更为有效的监督方式,积极推进法律落实、推动解决问题,用法律的武器全力守护好“三江源”,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刘同德在动员部署讲话中强调,此次执法检查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的,也是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重点,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新时代生态环保的政治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围绕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法律巡视”利剑作用,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为提高执法检查实效,省人大环资委邀请专业人士向执法检查组解读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同时介绍我省水污染防治总体情况、突出问题等。

  按照执法检查方案,执法检查组将于4月中旬赴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玉树州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四州人大常委会自行开展检查工作,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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