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视野】日本韩国怎样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
2016-07-20 10:19:00  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日本和韩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社会透明度很高,民众的消费安全意识较强,政府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作为直接关系到国民健康、政府形象、政权稳固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 

  日本和韩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较为健全,两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立法大体上包括食品卫生、农产品质量(包括品质)、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动物防疫、植物保护等5个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农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 

  管理部门少,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是日本和韩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又一共同特点。直接对社会发生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在日本只有两家,即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在韩国则有农林部、海洋渔业部和食品药品安全厅。另外,日本和韩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发布,也都由相应的部门统一口径。 

  日本和韩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安全卫生标准包括动植物疫病、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等;一类是质量标准。日本厚生劳动省颁布了2000多个品种、1000多个残留限量标准;农林水产省已颁布7类、351种品质规格标准。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厅已颁布264个蔬菜、22个人参、22个茶叶农残限量标准;农林部已颁布127个品质规格和包装规格标准、69个畜产品兽药和添加剂残留限量标准。在农产品安全标准制修订方面,两国的基本做法是谁主管,谁制定,涉及哪个部门,有关部门就参加制定,并注意积极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兽医局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标准。明确的分工和严格的标准制定程序,是两国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保障。 

  在日本和韩国,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标准认证已成为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并普遍为消费者接受,经认证的农产品在价格上要比未认证的高出1倍至几倍。 

  日本和韩国均有较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优秀,仪器设备层次高、门类全、配备齐,适合大批量、多项目、高精度、高速度检验的需要,且均由国家出资购置,其检验技术人员的开支统一纳入财政预算。 

  日本和韩国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十分严厉。在日本,假冒日本农业标准认证标识或标有日本农业标准标志但产品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对个人处1年监禁和100万日元的罚金,对企业法人代表要处1亿日元的罚金。在韩国,凡发现经营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可责令对产品进行废弃处理或改变用途;应该标识而未标识或标识不正确的,处1000万韩元的罚金;对获得认证的产品,如发现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政府可取消认证证书,责令停止使用认证标识和上市销售;对假冒认证标识的,可处3年劳役和3000万韩元的罚金。

作者:   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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