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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的交流发言】梁明:强化区域人大协作 助力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2020-08-13 11:40  来源:机关党委  摄影:曹伟
  8月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进行专题学习讨论交流。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王林,以及财经委预算工委党支部书记冯雷、人代联委党支部书记朱玉龙、研究室调研处党支部书记梁明,分别作交流发言。现将三位党支部书记的发言摘登如下,供学习参考。
研究室调研处党支部 梁明
  今天学习会的主题是2020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精神。在7月2日召开的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上,李小敏主任代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介绍了学习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精神、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及“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的有关情况,并提出了推动长三角人大工作协同共进走在全国前列的建议。下面,我代表调研处党支部谈一点学习体会。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握“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5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18年至今,共召开三次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分别是2018年6月的“上海会议”,主题是“聚焦高质量,聚力一体化”;2019年5月的“芜湖会议”,主题是“共筑强劲活跃增长极”;今年6月的“湖州会议”,主题是“战疫一盘棋、夺取双胜利”。从历次座谈会的主题上可以看出,随着形势发展变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被赋予新的使命和任务,其中两大关键词,一个是“一体化”,一个是“高质量”。
  一体化是中央对长三角区域发展提出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其中,只有对长三角提出了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这是因为一体化发展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高级形态,比协调发展、协同发展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市场化进程加快了区域经济互动发展,形成了主要地区经济的较高水平一体化,推动了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向新的高度迈进、走在了全国前列。面对新形势,长三角一体化要进一步明确主导目标,从以往集中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现区域市场一体化的经济合作单一目标,上升为经济、社会、生态合作的综合目标,也就是从原有的市场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基础上,提升为科技创新的一体化、社会治理的一体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体化。
  高质量是中央对长三角区域发展提出的重要使命。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面临转型升级艰难、下行压力加大的风险,急需一些转型初步成功、经济增长势头良好的区域发展主引擎,带动更大范围增长和转型。东部发达地区之中,京津冀内部市场化水平不高、粤港澳外部不确定性因素增加,长三角区域是最有条件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区域。《规划纲要》明确要求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通过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促进高质量发展、通过高质量发展促进更深层次一体化,努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
  以高质量一体化做优做强长三角区域循环。当前,面对异常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中央提出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此,应理清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多重目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在加强产品市场的一体化基础上,更要促进消费市场的一体化;在注重产业发展的一体化尤其是制造业转型升级基础上,更要大力发展一体化满足人民需要的生活服务业;在加强创新硬件平台一体化建设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区域创新氛围的营造;在已有的经济合作共赢一体化机制设计基础上,要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和生态共享机制。
  二、完善机制、强化协作,发挥人大在推动一体化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2018年沪苏浙皖人大常委会签署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以来,长三角地区人大协作有序开展,为推动一体化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要求,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创新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协作、增强合力。
  一是突出分领域协作。按照人大的职能划分,在立法协同、监督联动、代表互动、重大事项共同推动等几个大的领域,充分运用科学的制度安排与规范体系的协同调整,整合区域人大资源力量,构建并完善能够有效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法治秩序。按照具体工作内容划分,要进一步细化分类指导,对已经具备条件、形成共识的领域,明确列入年度协作重点工作计划,抓紧推动开展;对一定程度上具备条件的领域,重点是开展调查研究,并加强沟通,适时启动相关协同、联动工作;对尚不具备条件的领域,可作为今后协作的储备项目。
  二是强化分层级协作。在以往交流合作的基础上,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已经形成了“三级运作”的协作机制:决策层是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协调层是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座谈会,执行层是各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层面的对口联系合作会议。建议进一步健全决策、协调、执行三个层面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层级主体参与区域人大协作的积极性,通过各层面的协作平台实现人大履职行权的能级递增。尤其在执行层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与制度,包含年度工作例会、计划动态通报等事前协作程序;工作中的区域性参与等事中协作程序;区域内他方备案与评估等事后协作程序等,使区域人大协作整体更加沟通顺畅、衔接流畅、和谐通畅。
  三是推进分区域协作。分区域人大协作有利于进一步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开展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人大工作交流合作,促进人大工作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实现区域内制度融合、利益整合和整体利益最大化。例如,去年上海市嘉定区、昆山市、太仓市三地人大签订了《关于建立嘉昆太地区人大常委会协作机制的协议》并召开第一次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为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同城化谋划、联动式合作、协同化发展”战略顺利实施贡献人大力量。又如,今年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与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王江泾镇、塘汇街道、嘉善县天凝镇等五地人大基层组织,联合发起并共同签署“运河湾”区域人大工作联盟合作协议,为跨区域基层人大工作协同发展提供了机制样本。对这些基层人大的创新举措,应当鼓励和支持在法治的框架内不断积极探索。
  三、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当好人大推动一体化发展的参谋助手
  研究室调研处承担着常委会及机关重要课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党支部把政治上的坚定和理论上的自觉作为完成好工作的前提,2018年以来,围绕协助常委会起草《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常委会领导在历次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上的交流发言以及相关调研报告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和省委相关决策部署、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搞好专题调研。长三角地区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处于重要地位,实现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既要看当前、谋一域,更要看长远、谋全局。要立足人大职能,着眼于“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认真总结长三角地区的特点优势和有关经验做法,查找影响制约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梳理代表、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加强事关长远的重点、难点、前沿法治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精心提炼助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调研成果。
  第二,加强理论研究。区域人大协作是新生事物,涉及一系列理论问题、法律问题,但现在的情况是实践层面的经验积累不够,理论上更加滞后。要充分利用人大决策咨询专家、特约研究员等智库资源以及相关学术平台,着眼于区域人大协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理论性研究,为促成进一步协作,作充分的理论、制度条件准备。
  第三,注重信息收集。例如,最近广州市人大网站贴出《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本市完善人才积分落户政策,推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户籍准入年限在我市累计认可。”广州把跨地区向长三角“抢人才”法制化了,如果通过,广州将是国内第一个实现跨地区落户积分互认的城市。虽然是市级法规,这样的信息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第四,强化经验推广。认真总结基层创新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例如跨区域人大协作,可按照以点带面、由小到大、依次推进的步骤,以样本县、镇的先行探索带动周边地区复制推广,最终实现集成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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