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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2020-11-09 17:30  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刘昌宝  摄影:曹伟
  11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央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传达中央和省委近期有关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重温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关于省级机关党组织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研究和部署省人大机关近期意识形态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陈蒙蒙主持会议并讲话。
  陈蒙蒙在讲话时就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强调了三个方面。要认真贯彻中央《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以及机关工委相关意见,切实做到专题学习、风险排查、通报报告、分析研判、阵地建设等规定动作一个不少,按照要求计划好、组织好、落实好。要认真抓好专项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照机关专项巡视整改方案,严肃认真地按图作战,逐一进行整改。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机关党组肩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共同把意识形态工作管住、管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直以来,机关党组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导向,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担当作为,巩固和发展了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积极健康、向上向好的总体态势。近期,机关党组结合巡视专题分析了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还围绕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有效履行了全面领导责任。
  会议还对照中央和省委最新文件精神,根据巡视反馈意见,修订完善了《2020年度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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