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获表决通过 不动产登记可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办理
2019-01-10 10:00: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陈月飞   

  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这是全国省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首部不动产登记立法。

  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千家万户,不动产登记制度则是对不动产物权确认和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制度。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处副处长顾文卿介绍,条例制定过程中加强与《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立足江苏实际,从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程序、不动产权利登记、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与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为最大限度便民,条例细化了每一类登记的适用情形以及申请材料,以便申请登记时有章可循,对每一类具有登记能力的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所适用的具体情形一一作出了规定。条例强调,要利用互联网技术给当事人提供便利,既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服务场所现场申请不动产登记,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申请。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收取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材料,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办理。通过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不动产交易与登记的衔接,打造集中办理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房屋交易、纳税、登记一体化。

编辑: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