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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做到“三个一”
2021-11-25 14:20  来源:如皋市人大  作者:冒燕 石锦

加强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使选民更多地了解和认识代表候选人,是保障选民作出正确投票选择的重要基础,也是保证选举成功的重要环节。如皋市选举委员会在前期通过多种方式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基础上,提前谋划,精心部署,要求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做到 “三个一”。

见面对象“一个不少”。代表候选人参加见面会一个不少,每户原则上至少一位选民参加。如皋市选举委员会要求每个选区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选区内的所有正式代表候选人,无论是政党推荐的候选人还是选民十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候选人,都应参加与选民的见面会。各选区要提前公告本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议的时间和地点,让选区内所有选民提前知晓。选区内的任何选民都可以提出参加见面会的要求。为确保选民代表真正代表广大选民的意愿,选举委员会还要求选民代表在与候选人见面前,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在见面会上将其他选民的意见反映出来。

代表候选人“一视同仁”。代表候选人无论提名方式和职业身份,一视同仁。召开见面会时,主持人介绍候选人和候选人发言的顺序按照正式公布的候选人名单顺序进行。每位代表候选人的发言时间,以及接受选民提问的时间,由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统一规定。此外,坚持回避原则,被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选民及其近亲属不得主持见面会,确保每一个候选人被公正对待。

履职誓言“一诺到底”。“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如皋市选举委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代表候选人在见面时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并向选民作出当选后的履职承诺,由选区指定专人进行认真记录。代表正式候选人当选后,其履职承诺将在人大代表之家进行公示,与此同时,代表当选后的履职情况要回选区向选民进行述职,接受选民群众的监督。

代表候选人见面活动“三个一”的要求,进一步保障选民在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杜绝“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的现象,使市镇人大换届选举成为真正的人民民主,成为全过程民主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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