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人大推行代表建议办理公示制侧记
2019-07-23 15:20:00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大    作者:   

  “在现场公开要办的民生实事,让大家都知道要办什么事、怎么办、什么时候办,结果办理进度快、办理质量高,确实是一个好举措。”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退休干部老丁,看着鲁溪村路灯安装现场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公示栏,深有感触。
  为了杜绝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推诿、扯皮现象,提高建议的办理效率和质量,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公示制度,让建议办理工作在阳光下开展,扩大社会和群众监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增强承办单位的工作责任心,使得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答复更认真、解决率更高,从而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这一工作自2013年在宝堰镇试点取得成效后,2014年开始,出台了“关于丹徒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实施公示制度的意见”,在全区推广这一工作,目前,该区区级人大代表的建议和6个镇的镇级人大代表建议在交办后,予以公示,已成为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定动作。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以及闭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在正式交办后,公示代表议案和建议标题,承办及协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承办人,交办时间、办理时限、监督电话等8项内容。公示途径有:丹徒区市民广场公示栏、丹徒人大信息刊物、丹徒人大网站、本地新闻媒体、下一年度人代会情况通报,以及在各镇、街道(园区)区代表小组所在的集镇选择合适的公共场所,公示所在代表团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有工程施工任务的建议,同时公布工程概况、责任单位、责任人、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工程工期、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制的施行,促进承办单位由“答复办理”向多方努力“落实解决”转变。如2015年代表提出,随着丹徒新城区的发展,适龄学生增加与教育基础设施矛盾日益突出,需要解决基础教育配置的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接待提建议的代表了解情况,召集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并亲自审定给代表的答复件,并督促各方加速全区教育布局规划的实施,使这一矛盾在2年内得到了解决。2016年住建局在办理“关于协调解决高桥镇自来水区域供水的议案”时,积极争取省住建厅出面与扬州市住建部门协调,商讨解决方案,通过连续3年的努力,终使这一事关一方群众饮水问题得到解决。2017年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维修枫庄桥的建议”,区政府办针对该桥桥面破损严重,但属于农路桥,应由宝堰、上党2个镇共同维护的情况,为避免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他们主动召集交通部门和宝堰、上党2镇负责人协调,三方共同出资、统一组织施工,解决了该桥隐患;“关于东风河整治的建议”,因涉及润州区,区水利农机局争取市局支持,获得市级以上资金补助,会同润州水利部门共同施工,完成了该河道的清淤整治,保证了近2年的汛期安全。2018年“关于增加公交晚班车次的建议”,因运行主体为镇江市公交总公司,区交通运输局主动约请镇江市公交总公司负责人到现场,配合代表反映问题、说明情况,取得公交总公司的理解和支持,促成了问题的解决,群众高兴地说:“我们的问题向代表反映后,就感觉有了解决希望,现在真办成了。”
  为使公示的代表建议,更具办理价值、办理结果为广大选民认可,2017年丹徒区人大又在此基础上,向两头延伸。对提出代表建议前的调研准备、代表建议办理后的选民评价提出具体要求。
  一方面,针对少数代表在大会期仓促填写和提交建议,使一些建议不同程度存在深度不够、反映问题不全面、重点不明确、解决方案与实际脱节等问题,要求各代表团充分做好提交人代会代表建议的准备,以人代会召开时间为基准点,倒计时安排相关工作。一是工作早部署、代表早培训。提前2个月由人代联委下发关于组织代表做好向大会提交建议工作的通知和本年度调研重点参考课题,要求各代表小组参考调研重点,组织代表学习讨论,拟定各自的调研方向。二是调研早进行、题目早确定。各代表小组在代表们分别走访了解各类情况的基础上,提前1个月,根据本小组拟定的重点问题,组织代表集中视察调研。三是材料早完善、情况早通报。各小组提前10天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建议,汇总到区人大人代联委,梳理类似和相同的建议,合并整理后,明确牵头代表。“丹徒是传统农业大县转变而来,虽然撤县建区了,但农业一定时间内,在全区经济工作中,仍占较大比重,要进一步重视引导传统农业向特色农业经济发展工,以达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目的。”2017年11月中旬,区人大代表范晓荣在小组讨论时提出这一问题,与会代表讨论后,认为这一问题值得重视。随后组织代表和相关专业人员,围绕这个课题调研分析,得出应发展新型农业,特别是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是十三五期间的重点方向,据此形成了《关于加快发展丹徒区休闲观光农业的议案》,由区代表提交到2018年1月份的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得到区人大和区政府的重视,被列为重要建议交办。
  另一方面,完善评判机制,挤干评议“水分”。个别承办单位办理过程中不认真,寄希望于办理“满意度”反馈阶段多方面找代表打招呼,迫使代表确不过情面,在满意度调查表上作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回复,形成了代表“被满意”现象。对此,丹徒区在满意度反馈阶段,试行吸收部分选民代表共同参与评议。主要是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发动建议内容涉及区域的选民代表与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开展讨论,而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获得满意票80%以上的,定为满意;60-80%的为基本满意;低于60%为不满意。对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立即整改、进行二次办理,并限期答复代表。2018年该区世业镇人代会交办的“关于保洁员工资的建议”、“关于加强对中心河道集中管理的建议”,代表在前期的意见反馈中“被满意”,而在其后选民、代表的联合评议中,满意率低于60%,被列为“不满意建议”,由镇人大主席团交承办单位二次办理,二次交办后,镇人大主席团跟踪督办的同时,也引起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党委书记和镇长亲自过问办理情况,帮助协调解决资金等难题,使这两件代表已连续几年提出的建议,当年得到了解决。
  该区通过代表建议办理公示制等措施的推行,有力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2014年—2018年代表建议的解决率连续5年上升,已由50%左右增长到超过70%。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