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强基固本求突破 上下联动增活力 推动区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7-07-14 08:55    来源:南京市人大

    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为加强区镇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文件下发以来,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各区委、人大的共同努力下,以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为指导,推动我市区镇人大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难点务实履职。全市区镇人大始终围绕省、市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本地改革发展实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需求迫切的问题,精心选择议题,依法为民务实有效履职,切实发挥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在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监督刚性和实效明显增强。各区镇人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的意见》,不断健全人大监督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全面、有效地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审议意见书跟踪督办、履职评议、专题询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等工作,有力支持、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彰显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 

  ——基层人大在立法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设立基层联系点、实地调研等方式,各区人大常委会、镇街人大全面参与我市法规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等环节,特别是在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上下联动,深入查找问题、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代表服务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全市区镇人大普遍建立了常委会领导、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各镇街、社区、村组都建立了“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室”。创新开展代表小组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活动,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意识、履职能力和效果显著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既要满意率、更要办成率”,代表议案建议办成率近80%,满意率超99% 

  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根基,是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的关键环节。下面,我重点汇报一下南京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文件精神,着力推动解决区镇人大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具体做法。 

  一、细化要求,跟踪督促,推动中央和省、市委文件精神落地生根。 

  按照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201510月,南京市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区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延续了市委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文件精神,梳理和总结了我市基层人大工作的实践经验,重点对规范、加强区镇人大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细化和刚性的要求。比较重要的内容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实行专职配备;党政机关转任人大工作的常委会领导和专职委员不占人大机关编制;统一人大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种类和名称;针对我市街多镇少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职责和人员配备要求等。这些要求明确、具体,各区积极响应,及时研究、出台配套文件或机构、编制设置方案,为文件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督促中央和省市委文件落到实处,去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市编办组成调研组,深入各区了解区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进展情况。针对发现的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和人员配备落实不到位等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并进一步向市委提出了建议。市委高度重视、十分支持,市委常委会议和市编委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规范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科学确定区人大机关编制等意见,使市委《意见》要求得到进一步细化明确。随后,按照市委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组织市委办公厅、市编办等部门,再次深入各区开展督查,督促各区结合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区镇人大工作机构和人员,全面提升区镇人大组织建设水平,使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人大组织建设的要求在南京得到全面落实。 

  二、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积极破解区镇人大组织建设中的难点问题。 

  调研中发现,在组织建设方面,制约区镇人大充分履职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机构设置不规范。各区人大工作机构的数量和名称不统一、不规范,给人大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二是编制配备不规范。数量最少的2个区各只有11个编制;由党政转任人大工作的领导普遍占用了人大机关编制,导致工作人员编制非常紧张,有些区人大机关多年未进新人。由于机构多编制少,全市各区人大共有28一人委。三是部分镇街人大没有配备专职主席或主任,也未配备人大办公室和专职工作人员,存在人大工作被撂荒的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加强指导,创新举措,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一是合理增加编制。考虑到党和国家对地方行政编制总额实行严格控制,大幅度增加人大机关编制是不现实的。从控编和工作需求的实际出发,我们提出,首先要保证基本编制,对编制偏少的6个区适度增编。经过测算,规定各区人大机关编制数一般应为18人以上,人口总数超70万的区应为20人以上,不足的区要补齐。其次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市委文件关于编制单列的规定。明确由党政机关转任人大工作的常委会领导、专职委员不占人大机关编制,在区总编制中单列;已经占编的原则上在换届时予以消化,新转任到人大工作的一律不再占编。此前,全市11个区人大有10个区都存在党政机关转任人大占编的情况。通过增编举措,各区总共新增加了28个行政编制;通过落实“不占编”规定,释放64个行政编制。两项合计实际增加了92个编制。各区利用编制空间,补充了一批领导经验丰富、有一定专业背景的区管干部和年轻工作人员,较好地解决了一人委问题。 

  二是完善机构设置。根据文件精神和工作需求,我们要求各区统一设立法制、财经两个专门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研究室以及教科文卫、环资城建、民族宗教、代表联络等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涉农的区还应设立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其中,在各区单独设立研究室,为健全人大办事机构、加强决策服务提供了重要载体。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机构数量统一为7—9个,民族、宗教、侨台事务较少的区可将相关职能并入其他委员会。明确区人大法制委、财经委分别和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预算工委合署办公,同时可以分别单独设立职数。目前,各区已经按照上述要求全面完成了机构设置,实现了市、区人大机构的规范、统一。 

  三是配备专职人员。打造一支规模合理、专业化精细化程度高的一流工作队伍,是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保证。针对区镇人大负责同志兼职较多、精力分散的问题,我们大力推进专职化建设,明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街镇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实行专职配备;街镇人大主任、主席应当将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一般不得承担政府分工;辖区代表较多、服务保障任务较重的镇街人大,还应单独设立正科级的人大办公室,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确保街镇人大有人干事、有能力干事。目前,11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部实现专职配备;全市87个街道全部配备了专职人大工委主任,34个配备了专职副主任;13个镇全部配备镇人大主席;绝大多数镇街单独或挂牌设立了人大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程度也有大幅提升,10个区的专职比例超过了60% 

  三、强化指导,上下联动,努力把组织建设成果转化为地方人大履职实效。 

  为帮助新一届区镇人大同志尽快适应角色、熟悉工作,促进新设立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有效运转,我们始终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全市人大工作。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举办全市人大系统业务培训班,邀请各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街镇人大负责同志、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350多人参加培训。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也采取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联系和指导。首次选派3名区人大工作人员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交流学习挂职。针对新设立的法制委和内司委合署办公带来的职权定位和工作重点问题,召开全市人大法制委、内司委工作座谈会,统一思想,提出要求,提升市区两级在地方立法、重大议题上的工作统筹性和整体性。 

  二是密切上下联动,强化履职效果。始终坚持全市工作“一盘棋”的思维,在立法、监督、决定、代表和自身建设中,加强与区镇人大的联动和配合。对事关全局和民生的重大议题,市区人大共同组织视察、调研、检查,提高审议质量,推动问题解决。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雨花台和江宁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安排常委会议题,听取和审议本区的“养犬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其他各区也都积极响应,联动参加市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配合开展工作,形成合力,有效提升了执法检查影响力和实效性。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推动市、区、镇(街)三级人大共建共享,集中办好市人大信息化平台。各区人大网站和镇街人大网页已基本建成,有些区还建立了微博、微信平台,并积极研发手机APP,搭建区镇街人大代表履职交流平台。通过覆盖全市三级人大的网站、微博、微信集群,使我市各级人大工作得到全方位提升,深化了群众对人大工作的多层次参与,同时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化通道。 

  三是指导完善制度,促进规范履职。在市人大的指导和带动下,各区人大先后修订完善了人代会工作程序、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会议制度,改进会议组织工作,完善会议程序,有的区还建立了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学法制度,有效提高了审议质量。制定出台了关于重大事项决定、专题询问、履职评议、街道预算审查监督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人大履职的制度化水平。为推动街镇人大工作规范开展,市人大还拟定一套简便实用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制度范本,印发各镇街参考。 

  强化区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是保证人大事业兴旺发展的基石。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把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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