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监督方式 强化监督职能
2016-06-25 12:27:00   来源: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第7期    作者:   

  蒋定之书记批示:泗洪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着力改进监督方式,尤其在组织代表询问会、开展工作评议以及支持检察建议工作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提高了监督实效,人大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值得总结推广。

  改进监督方式  强化监督职能

  ——泗洪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工作出实招、见成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这为基层人大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提供了更加明确的依据。泗洪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大监督的重点和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结合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常态化召开代表询问会,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换届以来,连续五年在人代会期间召开代表询问会,县政府、两院领导零距离、面对面地接受县人大代表的询问,重点突出“问什么”和“怎么问”。“ 问什么”主要体现在“三个围绕”,即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进行询问,围绕“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询问,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询问。为让代表做好询问准备,在人代会召开前夕,县人大常委会将“一府两院”负责人的分工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过县内媒体向社会公布,印在代表走访选民的征求意见书上,并将代表询问会召开的时间、程序、要求等以书面方式告知代表,要求代表围绕询问主题广泛征求选民的意见和建议。代表通过充分走访调研,每次询问会前征求选民意见和建议均在600条以上,基本了解掌握了基层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求,为会议询问做好充分准备。“怎么问”主要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全体代表作为询问主体,“一府两院”负责人作为被询问主体,邀请部分群众及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全程参与。询问会“场面大”。10余名“一府两院”负责人,300多名县人大代表、100多名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100名群众共计600余人参与现场询问或旁听,整个询问过程长达4个小时。代表提问“针对性强”。代表提问不作铺垫、不绕弯子,直奔主题,既有教育、卫生、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问题,也有园区企业招工和本土企业培育、重组等事关全县经济发展的难点问题,每次询问会代表所提问题不少于30个,条条直指民生,个个聚焦热点,代表如果觉得相关负责人回答的不够满意,还会打破沙锅问到底,直至给出合理的答复。“一府两院”负责人答出“责任承诺”。“一府两院”负责人针对代表询问一一作答,回答问题不逃避、不隐讳、不打马虎眼,明确提出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字字铿锵,落地有声。从县长、副县长、到“两院”院长10余名领导人人过堂,回答问题少则1个,多则4个,答出了责任、答出了动力,在这一问一答之间赢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凸显了问答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代表测评“不走过场”。互问互答结束后,与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一府两院”负责人进行评价,会后将评价结果报送县委主要负责人并寄送给每位被询问人,切实给相关负责人很大的触动,使其认识到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真正问出了责任、问出了压力,问出了干劲。县委重视要求严。每次询问活动县委书记都全程参与并作重要讲话,要求“一府两院”及政府相关部门针对问题、践行承诺;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突出重点、跟踪问效,并将询问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坚持,力求规范。“始于问,却不止于答”。询问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询问会上代表关注的事项和工作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以书面形式交“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研究办理。“一府两院”负责人分别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意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解决对策,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办理期限和办理要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寄送给提问的代表,并征求代表意见,直至代表满意为止。同时,县人大常委会也对办理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对办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采用书面提醒的方式,促进相关负责人履行承诺。 “一问一答”,不仅加深了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了解,提高了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而且进一步强化了“一府两院”负责人的履职责任。

  扎实开展工作评议,促进政府部门履职。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工作评议机制,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重点在评议的广、深、透、实上下功夫。“广”,即评议参与面广。对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垂管部门及派驻部门工作进行评议,以省市县人大代表为主体,动员基层干群、服务对象近4万人广泛参与;“深”,即评议调研深。为全面掌握被评议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别带领工作组,分赴全县所有乡镇、相关单位和重点企业,通过发放民意问卷、明查暗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多渠道地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透”,即评议大会公开透明。现场直播评议大会的召开情况,原汁原味地反映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同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就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向被评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问,并对评议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实”,即评议整改实。对评议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对整改不力的向社会通报,并运用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报告、再评议等手段,确保整改到位。

  创新开展“二次审议”,将监督进行到底。县人大常委会针对过去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以致于审议报告中唱赞歌的多、直言矛盾问题的少、建议内容大而化之、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要求各委员会在调研视察中做足功夫,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明确问题、找准原因、提出对策,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咬住目标、盯住不放,采取“跟踪调研”、“跟踪检查”、“跟踪督办”等形式,交叉组织、合力推进,促使意见和建议有效落实。对审议意见落实不力的,进行“二次审议”,即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再审议、再测评,直至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在人大监督与支持中彰显检察建议威力

  ——泗洪县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检察建议工作

  近年来,泗洪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不断支持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在监督和促进全县行政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规范司法、履职尽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

  一、泗洪县人大常委会支持检察建议工作的成效

  2010年以来,泗洪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检察建议工作,多次牵头调研会办解决检察建议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先后两次专门出台决议加强和指导检察建议工作开展,并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人大跟踪督办检察建议落实机制,注重跟踪督察被建议单位落实,增强检察建议落实效果。2010年6月以来,在泗洪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该县检察院共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制发检察建议80余份,推动计生局、城管局、商务局等开展内部专项整改活动30余次,促成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文广新局等单位开展全县性的专项打击行动10余次。《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及《方圆》杂志等多家媒体对泗洪检察建议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上海市金山区、南京市玄武区等多家省内外人大、检察机关先后莅临泗洪就检察建议工作开展交流学习。

  二、泗洪县人大常委会强化检察建议工作的背景及举措

  由于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享有检察建议权,最高检2009年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只是内部规定,缺乏强制执行力。经过调查,泗洪县检察院从2008年到2010年4月共发出检察建议书近40份,但有40%左右没有回音;另外,有的被建议单位认为检察建议是“小题大做”,故意挑刺,或者将检察建议认同一般的公文,建议发出后,要么少数单位敷衍回复,要么就石沉大海,杳无音讯。2010年4月份,针对这一情况,泗洪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到县检察院和相关被建议单位进行调研,形成《关于县人大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实施监督的报告》,并得到时任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2010年5月31日,泗洪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

  2010年《决议》颁布以来,泗洪县人大常委会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调查,发现检察建议工作深入开展的同时,一些新的问题也开始出现。2012年6月10日,泗洪县人大常委会到县检察院等单位开展调研,探讨如何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执行力,后形成《关于提升检察建议落实质效若干规定(草案)》。6月16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落实质效若干规定的决议》。《决议》要求,对有关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进行通报,被建议单位不回复,或落实不到位的,可以提县人大常委会启动质询程序。7月12日,时任宿迁市委主要领导对此作出批示,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检察建议工作的全面提升。2013年9月26日,泗洪县人大常委会在县直机关评议会上,对计生局等两家回复检察建议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质询。

  三、检察建议在法律监督中的具体应用

  (一)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助推泗洪经济社会发展。

  一方面,关爱未成年成长,营造良好成长环境。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泗洪县检察院经过对近三年来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受害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了解到泗洪县农村大批人员外出务工,留守儿童的数量不断增多,由于缺少必要的保护,导致强奸、猥亵留守儿童案件多发,且集中发生在师生、邻里之间。据此,泗洪县检察院及时向县政府报送了“留守儿童遭受侵害案件多发应引起重视”的风险研判报告,分析了问题,查找了原因,同时与此相关的检察建议也发往教育局督促整改。该建议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公检法司以及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大社会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学生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县教育局在对教师队伍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同时,安排人员对全县23个乡镇的幼儿园进行了摸底排查,对8家没有取得资质非法幼儿园予以了取缔。县政府也制定下发了《泗洪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意见》。该做法被法制日报及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并被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网站转载。

  另一方面,促进医疗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服务民生。泗洪县检察院结合在办案中发现泗洪县非法行医现象屡禁不止,没有营业执照、医生职业资格、配套医疗设备的“黑诊所”因价格低廉反而颇有市场的情况,组织干警到有关乡镇、居委会,专门对“黑诊所”现象的成因、危害及治理对策进行了认真的调查走访和风险研判。为切实规范医疗卫生环境,泗洪县检察院及时向县卫生局发出加强非法行医整治力度的检察建议,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医疗市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对策措施。卫生局及时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等单位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制定了《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监管工作机制的方案》,向群众发放《关于依法打击非法行医的公告》等宣传材料4000余份。活动中,共取缔东方明珠、现代名城、学府文苑等小区内20个“黑诊所”,没收药械51件,拆除标牌24个,立案侦查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4件4人,涉案人员经泗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均被法院判处六年到十年不等有期徒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围绕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秩序更加规范

  一方面,紧密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始终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司法活动始终,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热切关心的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问题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注重在源头开展社会矛盾的治理化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针对非法行医案件高发的情况,泗洪县检察院向县卫生局提出在受理非法行医举报、取缔无证行医等环节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措施落实的建议。该局高度重视,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行动,取缔黑诊所24个,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4人,有效保障了该县医疗卫生安全。

  另一方面,紧密关注城镇管理难题。近年来,泗洪城镇化进程得到了长足发展,城市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但建筑渣土处置管理一直是城镇化管理难题,渣土车更是沦为交通安全杀手。仅2012年下半年,泗洪县检察院就受理渣土车在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过程中引发的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等案件6件6人,其中造成6人死亡和3人受伤。针对这一情况,泗洪县检察院多次走访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座谈,查清了解车况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驶及不按交通规则驾驶等是造成渣土车伤人发生的主要原因,于同年12月初向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城管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各部门强化协作配合,集中时间组织人员联合开展渣土车治理工作,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的同时切实加强安全驾驶教育。该检察建议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县政府也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永刚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城管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泗洪县渣土车安全管理办法》,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119起,暂扣违法违规车辆16辆,行政拘留1人。

  (三)围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助推泗洪法治建设进程

  一方面,履行预防职能,打造廉洁高效干部队伍。针对重点领域、行业职务犯罪的作案手段、作案方法、发案规律开展专题调研,分析职务犯罪形成的原因、特点、规律、机制,找出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如泗洪县检察院在查办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部分学校存在行政管理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营利等现象,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县教育局开展专项检查治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开展了对等重点学校的会计资料、财产物资和各项经济业务专项检查治理,并完善了对学校领导、会计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机制,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另一方面,发挥督促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注重通过研究分析办理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发现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主管部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建议主管部门、行业系统完善制度管理,消除社会治理中的盲点。如泗洪县检察院在审查赵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中,发现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执法人员周某等人开车对涉嫌违规载客的赵某所驾驶车辆追撵、强行拦截,并对赵某实施殴打,其行为属严重违规执法。针对这一问题,该院对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全体运政执法人员开展了运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并对周某等违规执法人员予以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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