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设监督载体 做实人大监督
2016-12-05 13:36: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作者: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

  四届人大以来,宿迁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新要求,以提升监督工作质效作为行权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问题导向,深化工作创新,实现了人大监督工作有力度、有影响、有实效。

  一、创设“双查双审”载体,推动审议意见跟踪落实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常规形式。为避免人大审议“一审了之”、流于形式,我们在以往“一查一审”基础上,创设“双查双审”制度,推动审议意见的有效落实。“双查”重在赋予调查以监督问效职能。审议意见下发后,常委会安排相关工作机构采取视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跟踪问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双审”重在赋予审议以测评职能。为实现效果评价的可量化,我们增加了满意度测评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投票方式,现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通过宿迁日报、网上宿迁、宿迁人大网等市内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测评“满意票”低于60%或者“不满意”票高于30%的,需要再一次形成专题报告,再次接受满意度测评。

  二、创设“专题询问”载体,提升专项工作监督质效

  专题询问被市委列入全市民主法治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成为人大常委会监督创新的重点。2013年12月,我们围绕“药品安全监管”对运用专题询问这种新的监督方式进行了破题,之后不断加大频次和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城乡饮水安全、中心城市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11次专题询问,并逐步形成了“1+4”的工作规范。“1”即以建立一项制度为统领。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专题询问的实施办法》,对专题询问的工作流程和规范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推动专题询问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4”即抓好四项关键程序,分别是议题选择、专题调研、现场询问、跟踪问效。其中,议题选择坚持关注度高、敏感度低、切口要小的原则,确保询问主题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参与度;专题调研坚持直面问题,确保把群众反映最集中、当前最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找准;现场问询坚持不划重点、不定题目、随机追问,各应询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现场接受测评。同时,将询问活动现场通过网络、电视等方式全程置于公众和社会监督之下,真正做到了“真问真答”,“问出辣味”;跟踪问效坚持不止于问,后期通过联合新闻媒体,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暗访等方式,确保专题询问真正畅达民意、促进工作。

  三、创设“庭审监督”载体,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为拓展对“两院”工作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效果,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深化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五年来,累计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5629人次旁听了585件案件的庭审现场。一抓旁听案件选择。在制定旁听计划时,重点选择民众关注度高、有普法价值、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案件进行旁听,着力提高旁听的社会价值和司法价值。二抓代表学习培训。每次旁听前,对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进行必要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旁听技巧和评议标准,确保旁听评议庭审的质量。三抓庭审情况测评。旁听庭审后,组织旁听代表根据庭审期间法官依法裁判情况、检察官依法公诉情况、律师依法辩护情况,现场对每个参加审理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进行测评打分。之后,常委会相关机构认真组织代表评议,将代表意见建议以评议意见形式下发“两院”。四抓判决结果反馈。案件判决后,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求“两院”及时反馈判决文书和评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以此促进参与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四、创设“人事监督”载体,丰富人事任免内涵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突出任中和任前两个环节,切实抓好对两个群体的人事监督。一是通过届中述职强化任中监督。加强任中监督是中央、省委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此,我们去年先后组织对14名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7名法检“两院”负责人,开展了届中述职,全面了解其任期内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依法履职、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等情况,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这一举措有效提升了人大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履职意识、公仆意识。二是通过资格审查规范“两院”干部任免。为进一步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法官、检察官的知情度,我们于2013年10月提请市委批转了《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人员进行任免条件审查的意见》,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凡是未经市委组织考察的人选,在任免前,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对拟任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再进行任免。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走访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先后对69名拟提名的法官、检察官开展了任免条件审查,确保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程序严谨、规范有序。

  五、创设“目标管理”载体,增强人大监督刚性

  十八届四中公报首次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带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我们抓住市委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省委26号文件的有利契机,将人大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在总分100分中占2分,实现了人大监督工作由“柔性监督”向“刚性监督”的转变。对市直机关,我们重点考核接受人大监督、执行人大决定决议、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等方面情况,以满意度测评为主要考核依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落实、届中述职等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通过加权转化为具体考评分数。自人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以来,市直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质效也得到了有力提升。对各县区,我们重点考核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考核包含四方面内容,分别是党委重视程度、保障到位程度、履职规范程度、组织建设程度,将中央、省委关于县乡人大工作具体要求转变成为考核标准,这既推动了中央、省委文件的贯彻落实,也提升了县区人大的工作地位,为县区人大工作提供了更多制度上的保障。同时,各县区人大也将人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细则,极大地增强了全市各级“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有效地提升了我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回顾本届以来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省人大要求及各兄弟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如监督工作实效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等。会后,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借鉴省人大和兄弟市人大亮点工作、特色工作,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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