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亮剑” 重拳保护水环境——丰县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监督助力水生态环境保护侧记
2019-09-08 09:15:00   来源:丰县人大    作者:丁勇   

  国考复新河沙庄桥、大沙河华山闸断面和省考大沙河夹河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两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2018年以来,丰县人大常委会把坚决打赢水环境治理攻坚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头戏、主攻点,紧紧围绕“治污难”,综合运用工作评议、执法检查、审议报告、调研视察等监督方式,开展“全链条”式持续有力的监督工作,有力推动了县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
工作评议拧紧治水治污思想总开关
  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投资16.57亿元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了地面水厂、原水输送、水质监测等七项工程,146个沿河排污口制定了实施方案并逐一整改;关闭搬迁规模畜禽养殖场127个,实现了粪便污水“零排放”……2019年4月30日,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及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5家部门关于2018年度工作评议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丰县处于南水北调线路的末梢,水资源匮乏,人均水资源量仅325m³,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6,江苏省水资源量的1/3。全县工农业用水多依赖地下水,长期以来因严重超采,形成漏斗区,2013年被省政府列为地下水限采区。由于县城容纳能力有限、公用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城市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的问题,水生态环境成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保障好饮用水安全,保护好现有水资源,是摆在丰县面前的一项十分现实和非常紧迫的问题,这一问题也牵动着人大的监督“神经”。
  工作好不好,代表来评议。2018年6月,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票决产生出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5家部门,首次启动工作评议。围绕近年来水利、环保工作主要任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环保事项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等,通过召开动员会、现场查看、个别座谈、走访调查、调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深入调研、评议和民主测评。对测评表决不满意的单位“回头再评”,并把测评结果报县委,抄送县纪委和组织部门。通过工作评议,推动政府职能部门查漏补缺,深入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时刻紧绷水生态环境保护这根弦,把各项工作措施做实做细,落到实处,确保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开关”拧的紧、拧的牢。
组合出拳念好治水治污紧箍咒
  2019年初,丰县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将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5月22日,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亚峰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到饮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电动车产业园等地现场察看……”。
  “重点行业实现持证排污,53家涉水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和现场监控;实施了郑集河输水扩大工程和再生水利用项目,实现了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6月28日,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下面播放执法检查组暗访短片……”,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亚峰说。
  为了提高执法检查实效,丰县人大常委会着力在执法检查方式上下功夫,亮出“组合拳”,将专题视察、明察暗访、审议询问融入执法检查中。在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不留情面、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目前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农业面源污染、工业废水污染现象仍然存在,水源地周边安全隐患没有完全消除,水污染防治投入力度还不够大,环保基础设施、监管能力和执法手段相对薄弱等等。虽然水污染防治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目前这些问题要引起的高度重视,要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这只是执法检查的一个缩影。围绕河流污染、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执法检查组进行了为期10天的暗访调查,并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重点河道、重点水域水质进行抽样检测,10分钟的暗访短片,精炼震撼,问题尖锐明确。
回头监督啃掉治水治污“硬骨头”
  “加大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建立水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制度。”
  “严格执行水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严格执行河长制,严格执行执法排污许可证制度,快速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大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投入,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
  一个个问题,一条条建议,交办意见单上,清晰的罗列着。如何保证这些意见建议的落实,是整个执法检查的最终的目的和落脚点。
  为此,丰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方面是在认真收集委员们的发言后,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整理成账,并就执法检查中群众普遍关心的7个民生个案作为具体交办事项,一一罗列,一一交办,限期整改,在整改结束后进行验收、销号。
  另一方面,为避免常委会组成人员议了白议,责任单位办理落实流于形式,常委会引入“票决制”。规定在审议意见下发后的三个月内,责任单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常委会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满意票没有达到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将责成责任单位重新办理并报告,重新办理不满意的将启用问责程序。
  截止目前,交办的各类审议意见正在有序整改落实中,湖西片区13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施工方已进场施工。
编辑:拾冠之